浙江省丽水市10月20日至10月29日挂牌出让开发路与怡园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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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丽水市人民政府批准,丽水市国土资源局定于2015年10月20日至2015年10月29日,在市招标投标中心三楼公开挂牌出让开发路与怡园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1、土地坐落:开发路与怡园路交叉口东南侧(详见示意图)。
2、土地用途:A地块交通运输用地;B地块商业(批发零售)用地、住宅用地。
3、出让年限:A地块50年;B地块商业40年、住宅70年。
二、主要规划指标和起始价:
地块坐落 |
土地 面积 (M2) |
地上建筑面积(㎡) |
建筑密度 (%) |
绿地率 (%)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开发路与怡园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 |
A地块14990 |
4497-4796.8 |
≤25 |
≥20 |
3860 |
1930 |
B地块4863 |
11671.2-13130.1 |
≤40 |
≥15 |
注:土地出让面积以实测为准。
三、挂牌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均可报名参加竞买。但本次出让前在丽水市区取得建设用地开发权未按规定缴清土地出让金的企业不得参与竟买。
四、报名有关事宜
1、报名时间:
有意参加挂牌竞买者,可于2015年10月20日至2015年10月28日前来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报名时请携带居民身份证、法人资格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的,请携带书面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证明;并缴纳报名资料费200元,领取挂牌出让资料。
2、报名地点:
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三楼。
3、挂牌保证金:
挂牌出让保证金须于2015年10月28日下午5时前到达丽水市国土资源局账户。挂牌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转为该受让地块的定金,其他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五、相关事项详见挂牌出让资料
联系人:林先生 徐先生
咨询电话:0578-2669502、2292505
丽水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