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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绍兴市4月1日至4月12日挂牌出让昌明街以西,育贤路以北等三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绍兴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6-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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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绍兴市人民政府批准,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于2016年4月1日上午9时30分,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出让袍江新区昌明街1号、袍江新区昌明街2号、孙端镇SD2013-1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名称

土地座落

土地

面积(㎡)

土地

用途

出让年限

建筑面积(㎡)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起拍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袍江新区

昌明街1号

东至昌明街,南至育贤路,西至宜必思酒店,北至南星横江

29798.7

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

居住70年、商业40年

59597.4-

65557.14

2.0-2.2

≤30%

≥30%

9190

1838

袍江新区昌明街2号

东至里直江环河绿带,南至昌明花园,西至昌明街,北至规划支路

42989.8

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商务用地

居住70年、商业40年

98876.54-

107474.5

2.3-2.5

≤30%

≥30%

5100

1020

孙端镇SD2013-11号

东至中心路,南至邮电路,西至河道,北至支路

7348.4

商业

40年

7348.4-

8818.08

1.0-1.2

≤55%

≥10%

1405

281

 
  地价成交后的总价款中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上述地块竞买人资格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人如属绍兴市直国有企业,报名时须出具国资管理部门同意申请参加竞买的批准文件。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出让方式
 
  上述地块先以拍卖方式出让,如在报名期限内具备申请条件的竞买人不足三人,则自动转为挂牌出让。
 
  本次出让不设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增价幅度由拍卖主持人当场宣布。
 
  四、资料获取
 
  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绍市国土告字[2016]3号公开出让资料。申请人可于2016年3月18日至2016年3月31日的工作时间内,到绍兴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60号国土窗口(地址:绍兴市迪荡新城惠利街20号鼎盛时代大厦)获取上述资料。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交纳保证金时间
 
  报名时间:2016年3月18日至2016年3月31日下午4时整前的工作时间内。
 
  报名地点:绍兴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60号国土窗口。
 
  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16年3月31日下午4时整。
 
  六、如该地块报名的竞买人不足3人,则该地块在2016年4月1日起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拍卖的起拍价即为挂牌起始价。有意参加挂牌的竞买人可持规定的报名资料及竞买保证金,到绍兴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60号国土窗口办理挂牌报名手续(已办理拍卖报名手续的竞买人即转为挂牌竞买人)。
 
  若转为挂牌出让,我局将于当日在《绍兴日报》、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xztb.gov.cn)、绍兴市国土资源局网站(td.sx.gov.cn)上公告。
 
  挂牌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4月11日下午4时整。
 
  挂牌报价时间: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4月12日下午3时整的工作时间内。
 
  在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现场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由要求报价的竞买人在报价截止日下午3时前填写《挂牌出让现场竞价申请表》,并交给挂牌工作人员,出让人在报价截止日下午3时10分组织要求现场竞价的竞买人参照拍卖方式进行现场公开竞价。
 
  挂牌报价地点:报价截止日上午11:30时前,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中心616室);报价截止日下午2:30时起,调整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大厅。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孙端镇SD2013-11号地块为带方案拍卖。
 
  2、袍江新区昌明街2号地块为带方案拍卖。建成后由袍江新区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回购用于拆迁安置,回购按照“高层(含小高层)3100元/平方米、多层(商铺、社区用房)3000元/平方米、车棚(底层非机动车库)500元/平方米” 标准进行,地下室按照3100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回购;回购面积以规划批准的设计方案确定的面积为准。
 
  为顺利推进工程建设和安置房办证工作,该宗土地竞得人不得进行在建工程抵押,且在竞拍报名时需向袍江开发区管委会缴纳质量及按期交付保证金5000万元。
 
  2、上述地块的竞买人在报名截止日当天报名的,保证金的支付必须为可在绍兴市区各家银行即时兑现的行社汇票。如竞买成交者无违约,保证金可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3、土地出让价款在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应全部缴清。
 
  4、出让成交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即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联系方式及保证金交纳银行帐户
 
  袍江国土分局:鲁女士    电话:88031606
 
  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周女士    电话:88024297、88207190
 
  绍兴市规划局袍江规划分局:董先生    电话:88030658
 
  开户单位:绍兴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
 
  帐号:0900001466337600010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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