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新昌县4月7日拍卖出让百丈路和江滨南路交叉口西南侧等五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第一地产网
经新昌县人民政府批准,新昌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5(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2015年工30号 | 宗地总面积: | 374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羽林街道孟家塘村1号地块 | ||||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0.8并且小于1.5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40并且小于或等于55 |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 土地用途明细: | |||||||||
| 工业用地 | |||||||||
| 投资强度: | 486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41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307116BA0002 | ||||
| 备注: | 3310015BA0051 该地块须一并购买地上建筑物(价格为199.37万元),现有地上建筑物由中买者利用或处置。地块准入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竞买者须为县规模以上企业,准入行业和竞买资格由羽林街道负责审查。 | ||||||||
| 宗地编号: | 2015年工31号 | 宗地总面积: | 343.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羽林街道孟家塘村2号地块 | ||||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0.8并且小于或等于1.5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40并且小于或等于55 |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 土地用途明细: | |||||||||
| 工业用地 | |||||||||
| 投资强度: | 486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3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307116BA0003 | ||||
| 备注: | 3303615BA0439 地块准入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竞买者须为县规模以上企业,准入行业和竞买资格由羽林街道负责审查。 | ||||||||
| 宗地编号: | 2015年工32号 | 宗地总面积: | 218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新昌工业园区初丝湾 | ||||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45并且小于或等于60 |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 土地用途明细: | |||||||||
| 工业用地 | |||||||||
| 投资强度: | 486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72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310015BA0019 | ||||
| 备注: | 3303615BA0101 地块准入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竞买者须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地块须按照标准厂房标准建设,准入行业和竞买资格由新昌工业园区提供审查证明。 | ||||||||
| 宗地编号: | 2015年经25号 | 宗地总面积: | 978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七星大桥西侧地块 |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3并且小于或等于1.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 土地用途明细: | |||||||||
| 商务金融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719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307116BA0033 | ||||
| 备注: | 3303616BA0029 | ||||||||
| 宗地编号: | 2016年经1号 | 宗地总面积: | 1296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百丈路和江滨南路交叉口西南侧 |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3并且小于或等于3.1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52 |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 土地用途明细: | |||||||||
| 商务金融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48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303616BA0031 | ||||
| 备注: | 3310016BA0006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不设保留价。地块的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
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以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需成立新公司的,凭工商管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进行名称预约登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6年04月05日 至 2016年04月06日 到 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大道东路668号,客运东站边)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6年04月05日 至 2016年04月06日 到 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大道东路668号,客运东站边)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4月06日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6年04月06日16时30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6年04月07日10时00分 在 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大道东路668号,客运东站边)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土地使用条件: 2015年工30号地块须一并购买地上建筑物,现有地上建筑物由中买者利用或处置。
本次出让的工业用地须执行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县工业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通知》(新政办发〔2015〕105号)文件的规定:新出让的工业用地,企业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须另行按每亩10万元的标准缴纳履约保证金,其中建设工期履约保证金为每亩8万元(每宗土地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投资强度履约保证金为每亩2万元。对不按期开竣工或达不到投资强度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达到规定要求通过复核验收后履约保证金不计息退还。不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不予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新昌县鼓山中路177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575-86250220
开户单位:新昌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
银行帐号:33001656635050005397-310130
新昌县国土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