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产数据 >> 出让公告

安徽省凤阳县7月22日拍卖出让子顺路南侧,凤凰路西侧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凤阳县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6-07-04

关键字:第一地产网

  经凤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凤阳县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2016-89 宗地总面积:  34765平方米 宗地坐落: 子顺路南侧,凤凰路西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33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5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大于或等于24
土地用途明细: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3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起始价:  4200万元 加价幅度:  
备注:  土地用途:商业、住宅;建筑高度:商业12米,住宅24米;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6年07月01日 至 2016年07月20日 到 凤阳县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6年07月01日 至 2016年07月20日 到 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7月20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6年07月20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6年07月22日10时00分 在 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凤阳县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联 系 人:孙远虎 范兵 
    联系电话:0550 6721932 
    开户单位: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户银行:凤阳工行 
    银行帐号:1313072129300095566 
 
 
凤阳县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热点聚焦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