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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当涂县7月27日拍卖出让205国道以西,新太路南侧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当涂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6-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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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当涂县人民政府批准,当涂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当土拍2016-11号 宗地总面积:  44764.42平方米 宗地坐落: 位于当涂经济开发区,205国道以西,新太路南侧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1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40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其他商服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43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场地平整:场地达到自然平整,地表建筑物、构筑物由出让方负责拆除。 基础设施:(包括宗地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起始价:  4300万元 加价幅度:  20万元
备注:  该宗地为商住用地,商业出让年限为40年,住宅出让年限为70年。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土地开发程度:场地达到自然平整,地表建筑物、构筑物由出让方负责拆除。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宗地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2、出让金交付:土地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3、土地交付:土地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交付。
     4、动工及竣工时间:竞得人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1个月内开工建设,在开工建设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
    5、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确认书签定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定金(成交额的20%)部分不予退还。未按公告规定及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责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竞得人在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后,办理土地登记手续,交纳土地登记费用,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出让竞买申请截止时间2016年7月26日16时。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低于底价者除外)。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6年07月06日 至 2016年07月26日 到 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管局二楼)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6年07月06日 至 2016年07月26日 到 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管局二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7月26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6年07月26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6年07月27日10时00分 在 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管局二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申请截止时,竞买人不足三人,按挂牌方式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并告知所有申请人。报名申请截止时间延长至2016年8月4日16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相应延长至2016年8月4日16时。挂牌时间为2016年7月27日9时至2016年8月8日16时,地点为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管局二楼)交易大厅。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管局二楼)于湖路58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聂先生 黄先生
    联系电话:(0555) 6797971 7166695 7166696
    开户单位:安徽当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土地出让金)
    开户银行:当涂县农行城北分理处
    银行帐号:720601040003596
 
 
当涂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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