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华市9月28日拍卖出让东阳街以西,和信路以北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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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金华市人民政府批准,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地块一 | 宗地总面积: | 56316.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东阳街以西,和信路以北 |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5并且小于或等于1.7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6 |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5 | 建筑限高(米): | 大于或等于14并且小于或等于50 | ||||
| 土地用途明细: | |||||||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 投资强度: | 716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10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303616BA0221 | ||
| 现状土地条件: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6年09月08日 至 2016年09月27日 到 金华市国土资源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楼十五楼)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6年09月08日 至 2016年09月27日 到 金华市国土资源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楼十五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9月27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6年09月27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6年09月28日09时30分 在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双龙南街1698号市工商局大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至2016年9月27日16时止,经确认竞买资格的申请人达到三人(含三人)以上,则于2016年9月28日9时30分以拍卖方式出让上述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双龙南街1698号市工商局大楼);至2016年9月27日16时止,申请人不到三人的,则以挂牌方式出让,挂牌申请时间截止到2016年10月12日16时止(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亦延期至2016年10月12日16时止,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我局将在2016年10月12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挂牌时间为2016年9月28日8时30分至2016年10月14日15时止,报价地点: 金华市国土资源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楼十五楼),挂牌地点: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楼一楼公告栏。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金华市国土资源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楼十五楼)
联 系 人:陈国炜、李春霞
联系电话:0579-82371810
开户单位: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非税资金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市府支行、中国银行金华市分行、金华市建设银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金华分行
银行帐号:1316832000000012008、3805583614360008、33001676735056153338-0008、19699901040004090-8
金华市国土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