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阜阳市10月21日拍卖出让颍东区梨树路南侧,东兴路西侧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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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阜阳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阜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 一 (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见下表 )
|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年 )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亩)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2016]—29 | 颍东区梨树路南侧东兴路西侧 | 8044 ㎡ (合 12.07亩) 其中地块一5278 ㎡地块二 2766㎡ | 加气站用地 | 40 | 不大于0.5 | 不大于20% | 不小于20% | 180万元/亩 | 2000 |
备注: 1 、 本次拍卖方式供应的宗地,如有效报名竞买人数不足 3 家的,须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研究确定转为现场竞价、挂牌出让或者取消供应。
2 、具体拍卖时间、地点和方式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2016]-29 号宗地要求: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6 年 9 月 23 日 至 2016 年 10 月 19 日 ,到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土地交易部获取或直接从阜阳市国土资源局网站( http://www.gtj.fy.cn )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16 年 9 月 23 日 至 2016 年 10 月 19 日 ,到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土地交易部向阜阳市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10 月 19 日 17 时 30 分 ,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6 年 10 月 21 日 12 时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 2016 年 10 月 21 日 15 时 在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设有底价,最高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人。
(二)竞买人须在提交报名申请时,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 1 次(含 1 次)以上的应价或报价,且应价或报价应在起叫价之上,每次报价增幅不得低于宗地报价增幅,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拍卖公告期含竞得土地后的初始登记公告期,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在办理初始登记时,不再另行公告,直接依法登记。
(五)阜阳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六)以上时间节假日除外。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阜王路 356 号南楼一楼土地交易部)
联系电话: 0558 — 2188757 、 2188788 、 18158820737
开户单位:阜阳市国土资源储备发展中心
开 户 行:徽商银行阜阳科技支行
账 号: 2081801021000109138
阜阳市国土资源局
2016 年9 月2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