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亳州市10月11日拍卖出让养生大道南侧、泽兰路北侧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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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亳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以下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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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m²、亩)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增幅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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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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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3 |
养生大道南侧、泽兰路北侧、希夷大道东侧、道源路西侧 |
67457.8(101.19) |
商住用地(商业42%) |
≤2.5 |
≤44%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16200 |
810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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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4 |
杜仲路南侧、紫苑路北侧、魏武大道东侧、建安路西侧 |
201215.8m²(301.82亩,地块一151215.8m²,226.82亩;地块二50000m²,75亩) |
医卫慈善用地(医疗卫生及社会福利) |
≤1.5 |
≤25% |
50年 |
12300 |
6150 |
2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开发房地产的要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三、我局会同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6年10月8日17:30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报名达到两家以上(含两家)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家以挂牌方式出让。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9月19日至2016年10月8日,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9月19日至2016年10月8日向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8日17时。采取挂牌方式出让的,提交书面申请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时间顺延至2016年10月17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其他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会同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2016年10月8日18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如采取挂牌方式出让,后参与报名的,将在24小时内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该申请人。
六、如采取挂牌出让挂牌时间为2016年10月9日至2016年10月18日上午10时30分止,如采取拍卖出让拍卖时间定在2016年10月11日上午10时,地点定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七、其他
(一)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现场成交确认书》,并于十个工作日内与亳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二)2016-104号地块竞得人必须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60日内缴清土地出让金,2016-103号地块竞得人必须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0日内缴纳出让金的50%,3个月内缴纳出让金的20%,余款一年内缴清。
(三)2016-103号地块竞买人须分别建设不少于40000平方米的商业综合体、5000平方米的超市和3000平方米的影院。该宗土地(不含住宅)自有产权部分(10年以上)须占40%以上(不含地下面积)。
(四)土地成交后4个月内必须动工建设,建设周期2016-103号地块为24个月、2016-104号地块为36个月。
八、竞买保证金及出让金缴至:
开户单位:亳州市非税资金财政专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亳州光明支行
帐号:179706877270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亳州城建支行
账号:131106660902640361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亳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34001888608050596374
开户行:徽商银行亳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2710101021000003553
开户行: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号:20000236080410300000018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亳州市分行
帐号:20334160000100000442702
开户行:邮储银行亳州市分行站前路支行
账号:100689809260010001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18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58-5991061 5120275
亳州市国土资源局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