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宿州市10月4日至10月13日挂牌出人民路以西、经开区邵王村等十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宿州市国土资源局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6-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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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经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宿州市国土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10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出让地块概况(见附表)
|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土地坐落 | 土地面积㎡(亩) | 规划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商服面积比例 | 投资强度(万元/亩)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万元/亩)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说明 |
| 1 | 2016-13# | 三八办事处:人民路以西、经开区邵王村用地、恒馨变电所用地以东、安徽省皖北煤电恒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地以南、外环南路、恒馨变电所用地以北 | 66194.25(99.2914) | 住宅商服 | 2.5≤R≤3.2 | ≤15% | ≤5% | / | ≥38% | 70 40 | 105 | 2100 | |
| 2 | 2016-15# | 三八办事处:规划支路以东、西关大街以南、宿州元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地以西、汴河路以北 | 50761.74(76.1426) | 住宅商服 | 2.0≤R≤2.8 | ≤17% | ≤5% | / | ≥35% | 70 40 | 160 | 2500 | |
| 3 | 2016-424# | 高新区:发展大道以东、北外环路以南、大王村用地以西、以北 | 114392(171.5880) | 工业 | R≥1.2 | ≥40% | / | ≥400 | ≤15% | 50 | 10.5 | 370 | |
| 4 | 2016-427# | 高新区:大王村用地以东、以南、以西、以北 | 26666(39.9990) | 工业 | R≥1.2 | ≥40% | / | ≥400 | ≤15% | 50 | 10.5 | 90 | |
| 5 | 2016-432# | 高新区:规划光华路以西、北外环二路以南、邵杨村用地以东、以北 | 16511.93(24.7679) | 工业 | R≥1.3 | ≥40% | / | ≥400 | ≤15% | 50 | 10.5 | 60 | |
| 6 | 2016-433# | 高新区:规划红星路以东、小黄河以南、宿州市华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地以西、汴河街道办事处新汴河村用地以北 | 11644.00(17.4660) | 商服 | 0.2≤R≤1.7 | ≤20% | / | / | ≥40% | 40 | 65 | 240 | |
| 7 | 2016-437# | 高新区:灵磬路以东、朝阳路以南、宿州市高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用地以西、安徽赛沃公司用地以北 | 4058(6.0870) | 工业 | R≥1.3 | ≥40% | / | ≥400 | ≤15% | 50 | 10.5 | 15 | |
| 8 | 2016-441# | 高新区:浍水西路以北、三八办事处三里村用地以东、拂晓新城用地以南、宿州中辰地产有限公司用地以西 | 51369.66(77.0545) | 住宅商服 | 1.5≤R≤2.0 | ≤25% | ≤10% | / | ≥35% | 70 40 | 125 | 2000 | |
| 9 | 2016-523# | 符离镇:老206国道以东、符离镇李桥村用地以南、以西、以北 | 8067(12.1000) | 工业 | 1.0≤R≤1.5 | ≤40% | / | ≥150 | ≤15% | 50 | 10.5 | 30 | |
| 10 | 2016-524# | 符离镇:老206国道以东、符离镇李桥村用地以南、以西、以北 | 11294(16.9410) | 工业 | 1.0≤R≤1.5 | ≤40% | / | ≥150 | ≤15% | 50 | 10.5 | 40 |
出让地块的详细规划条件以规划建设部门出具的《规划(建筑)设计条件通知书》为准,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其它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本次出让土地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绿化等均由竞买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勘验并自行妥善解决。
本次出让土地原为耕地的,依据宿政办发[2015]36号文规定:土地受让人应按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意见剥离耕作层土壤,并运输至指定地点放置;运距小于5公里的,由土地受让人承担运输费用,运距大于5公里的,超出部分由市、县(区)政府按当地平均运输成本予以补助;土地受让人未剥离耕作层的,应按2000元/亩标准交纳耕作层剥离费用。
本次出让土地根据宿政办发[2016]4号文规定:住宅用地的开发单位需按照规划条件配套建设幼儿园与其他配套公共设施,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给区政府。
二、竞买人范围
本次挂牌活动,竞买人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公告、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 、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16年9月14日至2016年10月3日,申请人可于2016年9月19日至2016年10月11日(包括节假日)到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磬云路与银河一路交口西南角汇金广场一楼)获取挂牌文件。
挂牌地点、报名时间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挂牌时间自2016年10月4日至2016年10月13日17时,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提交竞买申请和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1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将在2016年10月11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竞买者在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可多次报价。本次出让设有底价,最高报价低于底价的,主持人宣布挂牌不成交。2016年10月13日17时挂牌截止时,同一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的,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五开标室举行现场竞价会,公开竞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二)此公告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安徽省土地矿产市场网(www.lmah.cn)进行查阅。
(三) 宿州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定于2016年9月23日(周五)上午9:00市国土局四楼会议室(407室)举行出让答疑会并组织现场踏勘(不另行通知),敬请光临。
六、报名地点
宿州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408室负责咨询,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发放竞买申请书及有关资料,接受竞买申请。
联系方式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周女士 夏女士
电话: 0557-3961709
传真号码:(0557)3961709
宿州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联系人:任先生 王女士
电话:(0557)3937538、18105579122、18155790712
宿州市国土资源局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