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阜阳市11月24日拍卖出让颍州区阜康路南侧,阜南路东侧等三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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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阜阳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阜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三(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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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
土 地位 置 |
土 地面 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年)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叫价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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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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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52 |
颍州区阜康路南侧阜南路东侧 |
20089㎡(合30.13亩) |
居住用地,其中商业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 |
商业40 居住70 |
不大于2.1且不小于1.5 |
不大于22% |
不小于35% |
150万元/亩 |
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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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57 |
颍泉区规划颍柳路南侧、规划界首路西侧 |
85103㎡(合127.66亩) |
居住用地,其中商业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5% |
商业40 居住70 |
不大于2.0且不小于1.0 |
不大于22% |
不小于35% |
185万元/亩 |
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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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58 |
颍泉区规划双河路南侧、老阜太路西侧 |
161228㎡(合241.84亩)其中地块一102792㎡地块二58436㎡ |
地块一批发市场用地地块二居住用地 |
商业40 居住70 |
地块一不大于1.4且不小于1.0 地块二不大于1.8且不小于1.0 |
地块一不大于45% 地块二不大于25% |
地块一不小于10% 地块二不小于35% |
120万元/亩 |
15000 |
备注:1、本次拍卖方式供应的宗地,如有效报名竞买人数不足3家的,须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研究确定转为现场竞价、挂牌出让或者取消供应。
2、具体拍卖时间、地点和方式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2016]-52号宗地要求: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
[2016]-57号宗地要求:(1)竞买人须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公司法人或具有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2)竞得人须按规划条件通知书要求在地块内须配建一所不少于6班、建筑面积不少于1800平方米,用地面积不少于2300平方米的幼儿园,并设置不少于一个、每个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的公厕,建成之后无偿移交给颍泉区政府。
[2016]-58号宗地要求:(1)竞买人须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的公司法人或具有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2)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提交颍泉区政府审核确认函。(3)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须按规划要求在地块一内沿双河路建设一处地上总建筑面积不小于3.5万平方米的商业综合体;该商业综合体全部自持,且须自持不少于商业总建筑面积的25%(含商业综合体),自持部分整体经营,不得对外销售。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10月31日至2016年11月21日,到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土地交易部获取或直接从阜阳市国土资源局网站(http://gtj.fy.gov.cn)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10月31日至2016年11月21日,到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土地交易部向阜阳市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2日17时30分,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6年11月24日12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6年11月24日15时在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设有底价,最高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人。
(二)竞买人须在提交报名申请时,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应价或报价,且应价或报价应在起叫价之上,每次报价增幅不得低于宗地报价增幅,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拍卖公告期含竞得土地后的初始登记公告期,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在办理初始登记时,不再另行公告,直接依法登记。
(五)阜阳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阜王路356号南楼一楼土地交易部)
联系电话:0558—2188757、2188788、18158820737
开户单位:阜阳市国土资源储备发展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阜阳分行营业部
账 号:175200786124
阜阳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