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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阜阳市11月20日至11月30日挂牌出让阜南路东侧、规划前王路西侧等八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阜阳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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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阜阳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批准,阜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八(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地块编号

土 地位 置

土 地面 积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年)

规划指标要求

起始价(万元/亩)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2016] —25

颍州区王店镇境内阜南路东侧、规划前王路西侧

46726㎡ (合70.09亩)

交通场站用地

40

不大于0.5

不大于15%

不大于10%

60

4000

[2016] —43

颍泉区和顺路东侧界首路西侧

12321.2㎡ (合18.48亩)

商务用地

40

不大于3.0且不小于2.0

不大于35%

不小于25%

206

3000

[2016] —49

颍州区清河西路北侧人民西路南侧

62097㎡ (合93.15亩)

交通场站用地

40

不大于0.2

不大于8%

不小于10%

60

5000

[2016] —50

颍泉区规划新河路南侧、规划界首路东侧

74358㎡ (合111.54亩)

娱乐康体用地

40

不大于0.8

不大于32%

不小于20%

63

5000

[2016] —59

颍泉区国祯天然气门站西侧、潘寨社区魏新庄耕地南侧、东侧

9854㎡ (合14.78亩)

供燃气用地

50

不大于0.05

不大于5%

不小于10%

25

300

[2016] —60

颍泉区规划抱龙路南侧、规划济东路西侧

80123㎡ (合120.19亩)

居住用地,其中商业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8%

商业40   居住70

不大于2.5且不小于1.0

不大于21%

不小于35%

170

10000

[2016] —65

颍州区三清路北侧西清路东侧

29010㎡ (合43.52亩)

商务用地

40

不大于3.2

不大于35%

不小于20%

200

8000

[2016] —66

颍州区三清路南侧规划清颍路东侧

15643㎡ (合23.47亩)

旅馆用地

40

不大于1.0

不大于30%

不小于35%

100

2000

  
备注:本次挂牌方式供应的宗地,如有效报名竞买人数达到2家以上,则自动转为现场竞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2016]-25号宗地要求:竞买人须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公司法人。
 
[2016]-43号宗地要求:(1)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2)项目建成后,竞得人须自持不低于总建筑面积的30%。自持部分整体经营,不得对外销售。(3)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提供颍泉区政府审核确认函。(4)竞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建成“云计算数据中心”,技术指标须达到可支持处理器核数不小于2000个、可支持存储能力达到PB级、可支持虚拟云计算技术,否则撤销土地出让合同,没收土地竞买保证金,此条由颍泉区政府监督落实。
 
[2016]-49号宗地要求:竞买人须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公司法人。
 
[2016]-50号宗地要求:(1)竞买人须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公司法人。(2)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提交颍泉区政府审核确认函。(3)该项目建成后须自持不低于总建筑面积的70%,自持部分整体经营,不得对外销售。(4)依据市规划局规划条件通知书,该宗地系娱乐康体用地,主题娱乐场馆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8000㎡,以低层建筑为主,建筑高度可依据娱乐需求确定,沿城市道路设置。沿界首路、双河路禁止设置零星商业和小型建筑。保证界首路与老泉河风景带之间视觉通透。沿界首路与新河路交叉口处须结合主题场馆设置一栋低层集中商业,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8000㎡,主体场馆面积不小于9000㎡。沿老泉河风景带须设置一条不少于7米宽的景观步行道路。
 
[2016]-59号宗地要求:(1)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2)该宗地系供燃气用地,建成后不得对外销售且不对外经营。
 
[2016]-60号宗地要求:(1)竞买人须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公司法人或具有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2)该宗地系拆迁安置房用地,不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整体安置,不对外销售。(3)竞得人须按规划条件通知书要求在地块内配建一所不少于12个班、用地面积不少于2900平方米的幼儿园,并设置不少于1个、每个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的公厕,建成后无偿移交给颍泉区政府。
 
[2016]-65号宗地要求:(1)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2)竞得人须在地块范围内建设地上建筑面积不低于8万平方米的商务办公,其中自持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自持时间不低于10年,从取得房产证之日起算,整体经营,不得对外销售。(3)竞得人须在项目开工建设后36个月内建成并投入运营。(4)竞买人在报名时提交对第(2)、(3)款项相应的承诺书,竞得土地后因自身原因不能兑现承诺的视为违约,由竞得人按出让总面积150万元/亩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直至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此条款由城南新区建设管委会负责监督落实。
 
[2016]-66号宗地要求:(1)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2)竞得人须在地块内建设建筑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的地上宾馆,全部自持,整体经营,不对外销售,不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3)竞得人须在项目开工建设后36个月内建成并投入运营。(4)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因自身原因不能兑现(2)、(3)条款约定的视为违约,由竞得人按出让总面积150万元/亩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直至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此条款由城南新区建设管委会负责监督落实。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10月31日至2016年11月28日,到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土地交易部获取或直接从阜阳市国土资源局网站(http://gtj.fy.gov.cn)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10月31日至2016年11月28日,到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土地交易部向阜阳市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8日17时30分,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6年11月29日12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16年11月20日8时至2016年11月30日15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挂牌时间截止时,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最高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人。
 
(三)竞买人须在提交报名申请时,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四)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应价或报价,且应价或报价应在起始价之上,每次报价增幅不得低于该宗地报价增幅,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挂牌公告期含竞得土地后的初始登记公告期,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在办理初始登记时,不再另行公告,直接依法登记。
 
(六)阜阳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阜王路356号南楼一楼土地交易部)
 
联系电话:0558—2188757、2188788、18158820737
 
开户单位:阜阳市国土资源储备发展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阜阳北京路支行
 
账   号:12011201040006422
 
 
 
阜阳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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