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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岭市1月12日拍卖出让东部新区北区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温岭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6-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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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温岭市人民政府批准,温岭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DB200110地块 宗地总面积:  3328平方米 宗地坐落: 东部新区北区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小于或等于1.5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5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20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24
土地用途明细:
批发零售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275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1365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自然人、注册在温岭市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受让本宗地后,须在温岭市内注册成立全资新公司;如联合竞买的,受让本宗地后,应按照报名申请时明确的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在温岭市内注册成立新公司,温岭市国土资源局再与新公司签订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受让人须在受让之日起六个月内取得成品油销售资格。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01月04日 至 2017年01月10日 到 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7年01月09日 至 2017年01月10日 到 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1月10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年01月10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7年01月12日09时30分 在 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温岭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温岭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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