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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马鞍山市2月24日拍卖出让钟山路与青邮路交叉口东南角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7-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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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马鞍山市人民政府批准,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决定采取拍卖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地块名称 地块位置 建设用地面积(M2) 规划用途 容积率 出让年限 出让起始价(万元) 土地竞买保证金 建设工期
马土让2017-1号 钟山路与青邮路交叉口东南角(二十二中东侧和南侧)地块 东至高压线廊、南至东湖路、西至青邮路、北至印山路 127644.61(约191.467亩) A地块:5008.39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1.6 住宅:70年;商业:40年;其他按法定最高出让年限 38300万元(约200万元/亩) 8000万元 36个月
(约7.5123亩)
B地块:8706.67 居住用地
(约13.06亩)
C地块:113929.55 居住用地
(约170.8943亩)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至出让金的50%,1年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2、土地开发程度:宗地范围内房屋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自然现状。出让范围内杆管线及地下管网由受让人自行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3、土地交付:《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交付。
 
4、开工及竣工时间:竞得人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建设之日起36个月内完成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
 
5、受让人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立建设项目公示牌,公布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设单位、项目动工开发、竣工时间和土地开发利用标准,并在项目开发建设期间,及时向出让方和项目载体单位书面申报项目动工开发、开发进度、竣工等情况,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出让方和项目载体单位可以向社会公示,并限制受让人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本市范围内的土地购置活动。
 
6、日照间距、安全距离、消防通道、小区出入口、与周边已建建筑物的退让距离等按照国家建筑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7、未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竞得人及其股东在竞得后不得以股权转让或其他任何形式转让土地,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竞得人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或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且经出让人书面通知其在一定时间里纠正该违约行为但竞得人仍然不纠正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8、受让人建成后应无偿移交政府相关部门的项目:
 
(1)菜市场。竞得人需在地块内配置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的菜市场,其底层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竞得人负责按照规划部门批准的方案实施,建成后产权及管理无偿移交给区政府,菜市场须与项目同步实施;
 
(2)幼儿园。竞得人需在C地块内配置一处12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小于4000平方米,幼儿园需与项目同步建设。竞得人应按照国家标准设计和建设幼儿园,并承担全部费用。建设方案需经区教育主管部门认可并报规划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建成后经区教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产权无偿移交区教育主管部门;
 
(3)社区服务用房。竞得人需按标准社区要求独立配建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800平方米的社区服务用房,建设资金由竞得人负责,建成后产权及管理无偿移交给区政府,由区政府交由街道(社区)安排使用,其中社区养老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
 
(4)卫生服务站。竞得人需在地块内配建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225平方米的卫生服务站,无偿提供给区政府,应设于建筑一层,可考虑与社区服务用房合建。卫生服务站用房需与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使用;
 
(5)公厕。竞得人需在地块内配建建筑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的公厕,可结合公共建筑一并设置,但应有独立的出入口,建成后经验收合格产权和管理无偿移交给市环卫部门。
 
二、竞买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司法人可申请参加,该公司法人或所在母公司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二级以上(含二级)开发资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均须具备上述条件)。联合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2,竞买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竞买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或竞买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出让过程公正性的,均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竞买人须提供经工商部门盖章确认的最新公司章程以备核查)
 
三、本次出让采用拍卖方式出让(不足三人流拍)。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17年1月4日8 时30分至2017年2月21日17 时,到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窗口获取出让文件。
 
五、本次拍卖出让交纳土地竞买保证金(保证金汇款帐号详见出让文件附件)的截止时间为至2017年2月21日17 时。
 
申请人可于2017年2月22日上午8 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到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窗口提交书面申请。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在2017年2 月23日 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须知》)。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
 
定于2017年2月24日10时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拍卖厅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出让采用电脑报价方式即竞买人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厅专用电脑报价终端登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矿权公开出让报价系统”进行报价。
 
(二)意向竞买人可向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咨询电脑报价系统的使用方法。
 
联系电话:  0555-5200198(黄女士)   0555-2373676(王先生)                                       
 
查询网址:http://www.mastdzx.org             http://zbcg.mas.gov.cn/maszbw                            
 
监督电话:0555-2366201(马鞍山市纪委监察局)                                                        
 
 
 
 
 
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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