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亳州市3月31日拍卖出让药都大道北、汤王大道东等三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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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亳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以下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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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m²、亩)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增幅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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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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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32 |
药都大道北、汤王大道东 |
8408.5(12.61) |
商业 |
≤2.0 |
≤30% |
40 |
2900 |
145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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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33 |
华佗大道东、酒城大道北、百合路南 |
13333.3(20) |
工业 |
≥1.2 |
≥40% |
50 |
224 |
12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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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34 |
华佗大道东、酒城大道北、百合路南 |
18969.1(28.45) |
工业 |
≥1.2 |
≥40% |
50 |
319 |
160 |
5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开发房地产的要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三、我局会同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7年3月27日17:30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2017-32号地块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报名达到两家以上(含两家)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家以挂牌方式出让,2017-33、2017-34号2宗地块采取挂牌方式出让。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3月27日,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3月27日向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7日17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其他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3月27日18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采取挂牌方式出让的,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时间顺延至2017年4月5日17时。
六、挂牌时间为2017年3月28日至2017年4月6日上午10时止,拍卖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上午10时,地点定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七、其他
(一)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现场成交确认书》,2017-32号地块竞得人于10个工作日内、2017-33、2017-34号2宗地块竞得人应于2个月内与亳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二)2017-32地块成交后6个月内动工,建设周期12个月;2017-33、2017-34号2宗地块成交后4个月内动工,建设周期为10个月。
八、地块竞买保证金及出让金缴至:
开户单位:亳州市财政局亳州市非税资金财政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亳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34001888608050596374
开户单位:亳州市非税资金财政专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亳州光明支行
帐号:179706877270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亳州城建支行
账号:1311066609026403615
开户行:徽商银行亳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2710101021000003553
开户行: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号:20000236080410300000018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亳州市分行
帐号:20334160000100000442702
开户行:邮储银行亳州市分行站前路支行
账号:100689809260010001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18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58-5991061 5120275
亳州市国土资源局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