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阜南县3月25日至4月10日挂牌出让富陂大道西侧、洪河路南侧等三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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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阜南县人民政府批准,阜南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编号为FN2017-2号、FN2017-6号、FN2017-18号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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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土地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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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回购价格 |
增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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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FN2017-2号 |
富陂大道西侧、洪河路南侧、规划薛集路北侧 |
36960.60㎡(合55.44亩) |
居住用地(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16%) |
不大于2.4 |
不大于20% |
不小于35% |
商业40、居住70年 |
10311.84 |
5000 |
地上计容面积4150元/平方米和地下建筑面积2600元/平方米 |
1万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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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FN2017-6号 |
于集乡八里村 |
3995.60㎡(合5.99亩) |
工业用地 |
不小于0.8,不大于1.2 |
不小于45% |
不大于15% |
工业50年 |
42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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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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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FN2017-18号 |
谷河路北侧、永安路东侧、新河路南侧、段郢路西侧 |
44259.30㎡(合66.39亩) |
居住用地(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6%) |
不大于2.4,不小于2.0 |
不大于30% |
不小于35% |
商业40年、居住70年 |
9825.72 |
5000 |
地上计容面积3700元/平方米和地下建筑面积2600元/平方米 |
1万元/亩 |
备注:本次挂牌方式供应的土地,如有效报名竞买人数达到2家以上,则自动转为现场竞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法人、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竞买人报名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FN2017-2号、FN2017-18号两宗地竞买人须为具有国家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国企或央企,其自身或所在集团公司内还应具备国家特级建筑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同时,竞买人需承诺在取得该宗地使用权后,由其自身或所在集团公司内的国家特级施工企业负责项目施工,并按规定以招投标方式选择甲级工程监理单位负责项目工程监理。FN2017-6号宗地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法人。竞买人在报名时提交相应承诺书,竞得人因自身原因不能兑现承诺的,政府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另行处置。
三、FN2017-2号、FN2017-18号宗地定购量及价格
竞买人报名并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后,阜南县房产局(以下简称甲方)负责向竞买人提供项目规划建设方案和施工图纸等资料,以便其进行详细测算。
FN2017-2号宗地竞得人需承诺按按既定规划设计方案及施工图纸实施工程建设,建成后包括地上计容面积和地下建筑面积在内的全部项目整体向阜南县人民政府提供用于征迁户的安置(具体面积以竣工后实测面积为准)。具体为:总建筑面积115984平方米,地上计容面积87124平方米(含配套商业用房67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8000平方米,不计容架空层面积860平方米。商品住房680套(户型120平方米左右的344套,110平方米左右的至少168套,户型90平方米的至少168套)。建成后阜南县房地产管理局将以地上计容面积4150元/平方米和地下建筑面积2600元/平方米单价进行整体定购。
FN2017-18号宗地竞得人需承诺诺按既定规划设计方案及施工图纸实施工程建设,建成后包括地上计容面积和地下建筑面积在内的全部项目整体向阜南县人民政府提供用于征迁户的安置(具体面积以竣工后实测面积为准)。总建筑面积128649.83平方米,地上计容面积102558.80平方米(含综合商业面积7141.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4754.37平方米,住宅架空层面积1395.66平方米;商品住房871套(户型120平方米左右的152套,105平方米左右的至少284套,户型95平方米的至少284套,户型85平方米的至少152套);建成后阜南县房地产管理局将以地上计容面积3700元/平方米和地下建筑面积2600元/平方米单价进行整体定购。
同时两宗地竞买人在报名时提交相应承诺书,竞得人因自身原因不能兑现承诺的,政府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另行处置。
四、FN2017-2号、FN2017-18号宗地订购付款方式
1、定购商品房开发建设工程单体一层结构封顶后,可办理该单体工程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后10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款项为:定购价款×(该单体工程批准预售面积÷总销售面积)×50%。其中:总销售面积=商品住宅面积+配套商业面积;定购房屋全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后10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定购价款的50%;
2、定购商品房单体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完成并通过验收后10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款项为:该单体工程批准预售面积×定购单价×20%。即定购房屋全部单体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完成并通过验收后10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定购价款的70%;
3、定购房屋主体工程和附属工程全部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后10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定购价款的90%;
4、定购房屋建设工程项目经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合格、办理完产权初始登记手续后10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定购价款的95%;
5、定购价款的剩余5%待负责项目开发建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配合甲方完成安置分配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拨付至县住宅小区物业工程质量保修金专户,再由县房产局向其出具保修金缴存凭证,缴存期满后返还。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4月6日,到阜南县国土资源局获取或直接从阜南县国土资源局网站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七、申请人可于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4月6日,到阜南县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6日16时,竞买保证金转至阜南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4月7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时间
挂牌地点:阜南县国土资源局(阜南县鹿城镇赵集路49号)。
挂牌时间:2017年3月25日8时至2017年4月10日17时00分。2017年4月11日下午15时在阜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南县政务服务中心东侧,一楼开标大厅)举行挂牌出让结果确认仪式。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挂牌时间截止时,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最高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人。
(三)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应价或报价,且应价或报价应在起始价之上,每次报价增幅不得低于宗地报价增幅,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竞得人注册所在地位于阜南县境外的,须自成交之日起40日内在项目所在地设立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并由其与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竞得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宗地出让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的权利、义务互负连带责任。具体内容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五)挂牌公告期含竞得土地后的初始登记公告期,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在办理初始登记时,不再另行公告,直接依法登记。
(六)阜南县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七)以上时间含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我局双休日安排专人值班负责咨询报名报价事宜。具体挂牌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十、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鹿城镇赵集路49号阜南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刘东坡、周涛、赵萍
联系电话:0558—6765732、6765215、6766375
值班电话:0558-6712634
开户单位:阜南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阜南支行
帐号:2081101021000038992
阜南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