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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怀宁县7月5日拍卖出让东至待利用地、南至支路一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怀宁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7-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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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经怀宁县人民政府批准,怀宁县国土资源局决定采取拍卖转挂牌方式出让县城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土 地 位 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起叫价/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2017-7-1

位于县工业园二期 东至待利用地,南至支路一,西至东经二路,北至里仁村部、待利用地

25112.37

商业

x≤3.0

≤45%

≥20%

40

6497(合172.47万元/亩)

3249

2017-7-2

位于月山镇月形社区, 东靠月石社区,南至月山中心学校,西至乡村道路,北至居住小区

5635.93

住宅

1.0≤x≤2.0

≤30%

≥35%

70

525.3万元(合62.13万元/亩)

263

 
注: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怀宁县城乡规划局出具的怀规划条件[2017]04、[2016]25号为准,土地准确面积以测绘部门实测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
1、竞买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2、禁止目前尚拖欠土地出让金的企业竞买。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出让方式
采取拍卖转挂牌方式,至拍卖报名截止日,如报名人数不足2家,自动转为挂牌方式。拍卖公告时间相应折抵挂牌公告时间。
四、竞买登记
  1. 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竞买人可于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7月3日到怀宁县国土资源局领取出让文件。
2. 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到怀宁县国土资源局指定账户,凭银行进账单到怀宁县国土资源局换取竞买保证金收据,再办理竞买申请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账为准)。
采取拍卖方式出让的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日16时前。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我局将在2017年7月4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采取挂牌方式出让的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0日16时前。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我局将在2017年7月11日11时前确认其参加挂牌竞买资格。拍卖起始价即为挂牌起始价。已办理拍卖报名手续的竞买人重新办理挂牌竞买手续。
五、时间和地点
拍卖日期:2017年7月5日10:00时。
挂牌日期:2017年7月4日至2017年7月12日,挂牌时间为上午8:30-11:30时、下午3:00-5:00时。挂牌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2日10:00时止。
拍卖、挂牌地点: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特别提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挂牌)方式。设有保留底价,没有达到保留底价的,不予成交,达到或超过保留底价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2、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县国土局书面提出。
  3、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4、竞买申请人除按要求提供的材料外,还必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5、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以出让文件载明的为准。
八、联系方式
怀宁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556-4621625
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0556-5101688
 九、竞买保证金帐户:
    账户名称:怀宁县财政局(账号任选其一)
    ①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宁支行
      账  号:188703999339
    ②开户行:交通银行怀宁支行
      账  号:348717000018010000071
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宁支行
账   号:1309077009022104726
 
怀宁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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