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休宁县7月12日至7月25日挂牌出让商山镇高潭村等八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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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经休宁县人民政府批准,休宁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8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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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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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
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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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
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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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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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地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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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规划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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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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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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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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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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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县商山镇高潭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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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6平方米(4.63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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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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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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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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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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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
地
率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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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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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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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不低于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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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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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县商山镇高潭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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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8.59平方米(3.402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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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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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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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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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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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
地
率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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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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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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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不低于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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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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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县滨江路北侧、邮政运营中心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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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53.82平方米(8.63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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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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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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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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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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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
地
率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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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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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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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不低于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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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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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县万安镇万新村花园药业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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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5.6平方米(7.67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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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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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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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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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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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
地
率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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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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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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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不低于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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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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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县万安镇车田村原县民政局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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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14.94平方米(11.42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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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用地
(农产品批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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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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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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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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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
地
率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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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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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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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不低于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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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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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县五城镇星洲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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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12平方米(22.52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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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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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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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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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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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
地
率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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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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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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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不低于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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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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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县鹤城乡新安源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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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3平方米(1.76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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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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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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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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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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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
地
率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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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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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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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不低于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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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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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县经开区怀玉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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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13.34平方米(48.77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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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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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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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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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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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
地
率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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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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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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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不低于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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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竞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7月12日8时至2017年7月24日16时,到休宁县国土资源局或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7月12日8时至2017年7月24日16时,到休宁县国土资源局提交竞买挂牌地块的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4日16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挂牌时间为2017年7月12日8时至2017年7月25日16时止。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本次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3、出让地块的详细情况、规划设计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4、法定节假日不接受申请报名。
5、受让人在取得201710号地块后严禁擅自改变用途从事商业性房地产开发,今后确需改变用途、性质或者进行转让的,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经依法批准。
八、如有对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出让范围、界址权属存有异议的,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休宁县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意见;没有异议的,出让宗地的范围、界址权属按出让文件的规定执行。
九、联系方式
1、休宁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 0559-7510315 联 系 人: 王先生
2、休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0559-7530084 联 系 人: 项女士
十、银行账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休宁县支行
账 号:34001697208058555555
开户单位:休宁县财政局
休宁县国土资源局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
2017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