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乐清市人民政府批准,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①具体规划条件详见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芙蓉镇前垟村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复函》(乐住规建发[2017]248号)和乐清市工业用地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确定乐清市芙蓉镇工业用地出让设置产业类型相关要素条件的函》(乐工地办函〔2016〕1号)。②契税、公证费等其他规费和税费未计入起始价及竞得价,由竞得人另行支付。③竞得者必须按照《浙江省工业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和环保要求进行建设、生产。
| 宗地编号: |
芙蓉镇前垟村出让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153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芙蓉镇前垟村 |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0.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45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1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15 |
| 土地用途明细: |
| 仓储用地 |
| 投资强度: |
1725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6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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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129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7年08月03日08时3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7年08月17日10时00分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乐清市亩产综合效益评价类别为B类(含)以上的企业。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08月03日 至 2017年08月15日 到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7年08月03日 至 2017年08月15日 到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8月15日10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年08月15日11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芙蓉镇前垟村出让地块 号地块:2017年08月03日08时30分 至 2017年08月17日1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报名时,须当场在申请书上签字、盖章〕;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注册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基本情况证明;
(3)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若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分类证明;
(5)工业用地项目投资承诺书(需经芙蓉镇人民政府确认);
(6)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7)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三)付款时间:成交后一个月内付清土地出让价款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产权交易科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577-61882633、61882635
开户单位: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农行乐清市支行营业中心
银行帐号:19-270101040011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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