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泰顺县人民政府批准,泰顺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3303291002030051 |
宗地总面积: |
14441.2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区人民医院西北侧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36 |
| 土地用途明细: |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0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311517BA0102 |
| 现状土地条件:宗地红线内为现状土地利用条件,周围设施达到“五通”即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施工道路)、通信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07月13日 至 2017年08月02日 到 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7年07月13日 至 2017年08月02日 到 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大道117号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大楼(天桥边)五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8月02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年08月02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7年08月03日15时00分 在 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该地块的土地用途设定为商服用地(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商务金融等)、住宅用地。根据《泰顺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泰顺县新城区WX-05-01-1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及绿色建筑等级的复函》(泰住建函[2017]19号)文件,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30%,具体的分摊面积以住建局最终审定的建筑设计方案为准;住房全装修的比例需达到总套数的30%。
二、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当土地竞拍价格达到6592万元(即溢价率达到70%)时,还需继续竞拍的,则在此价格基础上通过现场竞报配建保障性住房面积的程序,并以竞报面积最高者确定竞得人,每次竞报面积增幅为100平方米或100平方米的整数倍,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应与商品住房品质保持一致并集中布置,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泰顺县公房管理中心,最终移交的建筑面积不小于竞报的配建面积。因设计原因造成移交的保障性住房面积超出竞报的配建面积的,超出部分按实际的市场销售价格实行有偿回购。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大道117号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大楼(天桥边)五楼)
联 系 人:叶先生 、吴女士
联系电话:0577-67581355 、13958999987
开户单位: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温州泰顺支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33001627435053005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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