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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龙泉市8月9日拍卖出让B21022地块土地使用权
关键字:龙土资告字[2017]23号
| 龙土资告字[2017]23号 |
| 2017-07-19 |
| 经龙泉市人民政府批准,龙泉市国土资源局、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B21022 |
宗地总面积: |
2004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东茶路以西、华楼街以南、东茶路(联建房)以北、后沙路以东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45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12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54 |
| 土地用途明细: |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415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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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始价: |
8300万元 |
加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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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土地用途:商业、住宅用地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三级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法人,均可报名参加竞买。注册在龙泉市外的企业法人受让本宗地后,须在龙泉市境内注册成立全资新公司或独立核算子公司;如联合竞买的,受让本宗地后,应按照报名申请时明确的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在龙泉市境内注册成立新公司,龙泉市国土资源局再与新公司签订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②、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拍卖设有保留价。
③、本次出让地块:1、回购一层商业用房约7500㎡(层高5.5米)、二层商业用房约7500㎡(层高4.2米),共计约15000㎡,回购价格确定为2600元/㎡;2、回购 5个地下停车位,回购价为15万元/个;3、地面停车位作为一、二层基础设施商业配套使用。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资料。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07月31日 至 2017年08月08日 到 龙泉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龙泉市行政中心西二楼)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7年07月31日 至 2017年08月08日 到 龙泉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龙泉市行政中心西二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8月08日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年08月09日11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7年08月09日16时00分 在 龙泉市招投标中心(龙泉市行政中心西四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出让由龙泉市公证处公证。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龙泉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龙泉市行政中心西二楼)
联 系 人:刘清霞 郑高娟 项春艳
联系电话:0578-7124752 7262326 7261683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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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泉市国土资源局、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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