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产数据 >> 出让公告

浙江省松阳县8月18日拍卖出让铺门小区二期地块土地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17-07-26

关键字:松土告字[2017]15号

 
松土告字[2017]15号
2017-07-26

    经松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松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铺门小区二期 宗地总面积:  52866.9平方米 宗地坐落:  松阳县西屏街道大路口村南面,铺门小区一期东北面,距县城太平坊路东端3.2公里,县城至三都乡公路从本项目的北面自西向东绕过,小区东南面为三都源坑。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55并且小于或等于1.6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6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20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3304217BA0153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条件拍卖
起始价:  10046万元 加价幅度:  
备注:  1、土地用途:分别为商业(批发零售用地)、住宅(安置房等其他住房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商业(批发零售用地)40年、住宅(安置房等其他住房用地)为70年。 2、加价幅度:拍卖师可以根据现场情况调整加价幅度。 3、本次拍卖设有保留价。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有拖欠土地出让金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08月07日 至 2017年08月17日 到 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县城环城西路121号,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7年08月07日 至 2017年08月17日 到 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县城环城西路121号,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8月17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年08月17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7年08月18日10时00分 在 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县城环城西路121号,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申请人竟得土地使用权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 成立时间等内容,若非松阳县房地产开发企业竞得该用地的,须在松阳成立具有房地产开发销售资质的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2.土地出让金要求在成交后三十日内一次性交清;
    3.其他事项详见松阳县铺门小区建设项目(二期)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及松政办发[2017]111号、[2017]105号文件和拍卖须知等拍卖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县城环城西路121号,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 系 人:杨女士、王女士
    联系电话:0578-8078016
    开户单位: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专项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松阳县延庆信用社(行号:402343700118)
    银行帐号:201000126690561

松阳县国土资源局
热点聚焦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