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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松阳县8月18日拍卖出让铺门小区二期地块土地使用权
关键字:松土告字[2017]15号
| 松土告字[2017]15号 |
| 2017-07-26 |
| 经松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松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铺门小区二期 |
宗地总面积: |
52866.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松阳县西屏街道大路口村南面,铺门小区一期东北面,距县城太平坊路东端3.2公里,县城至三都乡公路从本项目的北面自西向东绕过,小区东南面为三都源坑。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55并且小于或等于1.6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6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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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用途明细: |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0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304217BA0153 |
|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条件拍卖 |
| 起始价: |
10046万元 |
加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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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1、土地用途:分别为商业(批发零售用地)、住宅(安置房等其他住房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商业(批发零售用地)40年、住宅(安置房等其他住房用地)为70年。 2、加价幅度:拍卖师可以根据现场情况调整加价幅度。 3、本次拍卖设有保留价。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有拖欠土地出让金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08月07日 至 2017年08月17日 到 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县城环城西路121号,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7年08月07日 至 2017年08月17日 到 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县城环城西路121号,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8月17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年08月17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7年08月18日10时00分 在 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县城环城西路121号,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申请人竟得土地使用权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 成立时间等内容,若非松阳县房地产开发企业竞得该用地的,须在松阳成立具有房地产开发销售资质的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2.土地出让金要求在成交后三十日内一次性交清;
3.其他事项详见松阳县铺门小区建设项目(二期)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及松政办发[2017]111号、[2017]105号文件和拍卖须知等拍卖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县城环城西路121号,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 系 人:杨女士、王女士
联系电话:0578-8078016
开户单位: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专项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松阳县延庆信用社(行号:402343700118)
银行帐号:201000126690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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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松阳县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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