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兴化市10月5日至10月17日挂牌出让长安南路西侧等二幅地块土地使用权
关键字: 兴化市挂[2017]016号
兴化市挂[2017]016号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规则 及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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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XH2017GC016-1 | 兴化市长安南路西侧、创业路北侧 | 50350.30 | 商住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容积率≤2.20 | 建筑密度≤22% | 30%≤绿化率 | 70 | 3500 | 7070 | 100(万元) |
| XH2017GC016-2 | 兴化市英武南路东侧、创业路北侧 | 73973.30 | 商住 批发零售用地 |
1<容积率≤2.20 | 建筑密度≤22% | 30%≤绿化率 | 40 | 5300 | 10500 | 100(万元)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竞买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契税及土地交易服务费。出让人在2017年11月10日前交付土地。 2.建设规费缴纳要求:代建安置房部分的城市建设配套费、人防易地建设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占道费、环卫、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按兴政复〔2011〕75号执行予以免缴,其它按规定缴纳。 3. 上述两宗地受让人必须按兴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回购安置房数量及户型的说明,提供回购安置房。(回购条件详见附件1) 4.代建安置房部分按兴政复〔2011〕75号执行免收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相关行政收费外,其他各项税费和配套均由受让人承担,代建安置房建设标准与自行开发销售住宅房建设标准一致。 5.上述两宗地受让人须根据兴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兴住建发〔2013〕395号文件要求,实行商品房预售资金全额监管。(详见附件2) 6、16-1和16-2地块用途同为城镇住宅用地兼容批发零售用地,16-2地块的住宅用地面积不高于7公顷。住宅用地:容积率≤2.2、建筑密度≤22%、绿化率≥30%、建筑限高80米;批发零售用地:容积率≤2.0、建筑密度≤50%、建筑限高18米。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作为申请人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境外企业和个人,需符合建设部等六部委《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建住房〔2006〕171号)中规定的条件。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09月15日至2017年10月04日,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兴化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xh.landtz.com/view/index)(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17年10月05日 起至2017年10月16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6日17时。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泰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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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块编号:XH2017GC016-1; 2、地块编号:XH2017GC016-2; |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泰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tz.com)(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17年10月05日起至2017年10月16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6日17时00分。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16-1地块3500万元、16-2地块5300万元,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泰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tz.com);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兴化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
联系电话:0523-83204007 83204011
联 系 人:吉先生 蔡先生
开户单位:兴化市财政局
开 户 行: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上自行选定的银行
账 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确定的交纳竞买保证金帐号
兴化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09月15日
2017年0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