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10月10日至10月20日挂牌出让淳兴路以南等15幅地块土地使用权
关键字: 高经网挂[2017]02号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规则 及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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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NO.2017G10 | 淳兴路以南、固城湖南路以西A1地块 | 28425.21 | 商住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01≤容积率≤1.10 | 建筑密度≤40% | 30%≤绿化率 | 70 | 2100 | 6960 | 100(万元) |
| NO.2017G11 | 淳兴路以南、固城湖南路以西A2地块 | 69076.81 | 商住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01≤容积率≤1.10 | 建筑密度≤40% | 30%≤绿化率 | 70 | 5100 | 16910 | 100(万元) |
| NO.2017G12 | 淳兴路以南、固城湖南路以西A3地块 | 69551.38 | 商住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01≤容积率≤1.10 | 建筑密度≤40% | 30%≤绿化率 | 70 | 5100 | 17020 | 100(万元) |
| NO.2017G13 | 淳兴路以南、固城湖南路以西A4地块 | 69919.53 | 商住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01≤容积率≤1.10 | 建筑密度≤40% | 30%≤绿化率 | 70 | 5140 | 17110 | 100(万元) |
| NO.2017G14 | 淳兴路以南、固城湖南路以西A5地块 | 69092.36 | 商住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01≤容积率≤1.10 | 建筑密度≤40% | 30%≤绿化率 | 70 | 5100 | 16910 | 100(万元) |
| NO.2017G15 | 淳兴路以南、固城湖南路以西B1地块 | 62530.69 | 商业 其他商服用地 |
0.60≤容积率≤0.80 | 建筑密度≤50% | 40 | 1750 | 5770 | 100(万元) | |
| NO.2017G16 | 淳兴路以南、固城湖南路以西B2地块 | 21995.24 | 商业 其他商服用地 |
0.60≤容积率≤0.80 | 建筑密度≤50% | 40 | 610 | 2030 | 100(万元) | |
| NO.2017G17 | 高淳站交通枢纽西侧、凤山路南侧 | 21186.61 | 住宅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01≤容积率≤1.40 | 建筑密度≤35% | 30%≤绿化率 | 70 | 610 | 9010 | 100(万元) |
| NO.2017G18 | 高淳站交通枢纽西侧、凤山路南侧 | 36071.66 | 住宅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01≤容积率≤2.30 | 建筑密度≤35% | 30%≤绿化率 | 70 | 7050 | 23420 | 100(万元) |
| NO.2017G19 | 高淳站交通枢纽西侧、凤山路南侧 | 22360.24 | 商业 其他商服用地 |
容积率≤2 | 建筑密度≤55% | 10%≤绿化率 | 40 | 3350 | 11060 | 100(万元) |
| NO.2017G20 | 桠溪镇仙塘水库北侧 | 2206.86 | 商业 其他商服用地 |
容积率≤1.20 | 建筑密度≤35% | 30%≤绿化率 | 40 | 70 | 225 | 50(万元) |
| NO.2017G21 | 桠溪镇仙塘水库北侧 | 7613.38 | 商业 其他商服用地 |
容积率≤1.20 | 建筑密度≤35% | 30%≤绿化率 | 40 | 230 | 765 | 50(万元) |
| NO.2017G22 | 漆桥镇小茅山西侧 | 38220.08 | 商业 住宿餐饮用地 |
容积率≤0.80 | 建筑密度≤50% | 25%≤绿化率 | 40 | 1250 | 4120 | 100(万元) |
| NO.2017G23 | 漆桥镇小茅山西侧 | 52350.14 | 商业 其他商服用地 |
容积率≤0.80 | 建筑密度≤50% | 30%≤绿化率 | 40 | 1650 | 5380 | 100(万元) |
| NO.2017G24 | 漆桥镇小茅山西侧 | 49475.76 | 商业 其他商服用地 |
容积率≤0.60 | 建筑密度≤50% | 25%≤绿化率 | 40 | 1400 | 4470 | 100(万元)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以上商住用地沿街住宅不得设置底层商业门面房。 2、以上商住地块内需配建用地面积不少于60亩,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的公共配套、老年配套设施(含社区商业、基层社区中心、3轨9班幼儿园、老年教育、老年医疗、老年康养等)。其中基层社区中心需按《南京市公共设施配套规划标准》(NJGBC01-2015)的要求规划建设,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2800 平方米;3轨9班幼儿园占地面积不小于405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该基层社区中心和幼儿园应沿城市道路集中布置,便于对外开放;并应与整个项目首期同步审定规划设计方案、同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同步规划核实;建成后无条件、无偿移交给区政府,产权归政府所有。除基层社区中心和幼儿园外的老年医疗、老年教育、老年配套商业等公共配套建成后不得分割销售和转让。以上商住地块的竞买人投资主体或资本管理方,须在国内具有至少一个已建成并已成功运营的带有医疗、健康、养老等综合功能的开发项目。3、NO.2017G15 、NO.2017G16地块为商业用地,建成后需自持,不得分割销售和转让。 4、为塑造地段整体形象,以上商住地块周边配套景观、水系及NO.2017G15 、NO.2017G16地块内商业建筑需先期建设。 5、以上住宅用地地块内需配建一所3轨9班幼儿园,幼儿园须独立占地(用地面积不少于4050平方米)。新建住宅应按每百户不少于20-30平方米的标准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用房。 6、NO.2017G18地块内含有12米宽的城市支路约1861平方米,连接城市规划道路,由受让人在地块内建设到位,该地块内还需设置用地面积不少于2300平方米的集中绿地,容积率计算基数包含上述道路和集中绿地。 7、NO.2017G19地块规划为商业MALL,建成后须自持,不得分割转让和销售,并引进有集中商业MALL运营经验的机构进行运营管理。竞买人或其关联方在国内一线城市不少于2个地铁上盖的自持商业开发及运营经验,并在国内至少自持并正在运营的两个单体规模不少于1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的集中商业MALL,以当地规划及房产部门颁发的证件为准。该地块内需按照《南京市公共设施配套规划标准》(NJGBC01-2015)要求设置一处地上建筑面积不小于2800平方米的基层社区中心,包含社区卫生服务站、文化活动室、体育活动室、基层社区服务中心、社区警务室、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公厕、垃圾收集站、环卫休息场等。基层社区中心、幼儿园应与整个项目首期住宅同步审定规划设计方案、同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同步规划核实,建成后无条件、无偿移交给区政府,产权归政府所有。 8、NO.2017G22地块规划为温泉度假酒店,由受让人整体持有运营;在酒店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完备的情况下,受让人应先期启动酒店建设。 9、NO.2017G23、 NO.2017G24规划为康养项目,总建筑面积受让人持有比例不低于30%,用于运营或租赁,其余70%建筑面积可上市销售。 10、其他规划指标、公共配建及退让要求按照本次挂牌出让文件中的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必须独立竞买。在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受让人如需变更受让主体为项目公司的,应在出让成交后2个月内提交符合变更主体资格条件的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的,按土地转让办理。变更受让人不影响包括土地价款支付等合同条款的履行。 1、NO.2017G10、NO.2017G11、NO.2017G12、NO.2017G13、NO.2017G14、NO.2017G15、NO.2017G16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与江苏省高淳国际慢城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签订开发建设协议,竞得人须在地块内建设老年大学、老年医疗等设施,并引进相关资质机构进行运营管理;NO.2017G17、NO.2017G18 、NO.2017G19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与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淳溪街道办事处签订开发建设协议;NO.2017G22、NO.2017G23、NO.2017G24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与江苏省高淳国际慢城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签订开发建设协议。 2、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及后续购地资金须为竞买人自有资金并提供经江苏省财政厅公布的在南京市范围内经营的3A级及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鉴证的《住房和商住用地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来源情况申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09月25日至2017年10月09日,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高淳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17年10月10日 起至2017年10月19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9日16时。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高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222.190.138.242:801/welcome.html);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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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块编号:NO.2017G10; 2、地块编号:NO.2017G11; 3、地块编号:NO.2017G12; 4、地块编号:NO.2017G13; 5、地块编号:NO.2017G14; 6、地块编号:NO.2017G15; 7、地块编号:NO.2017G16; 8、地块编号:NO.2017G17; 9、地块编号:NO.2017G18; 10、地块编号:NO.2017G19; 11、地块编号:NO.2017G20; 12、地块编号:NO.2017G21; 13、地块编号:NO.2017G22; 14、地块编号:NO.2017G23; 15、地块编号:NO.2017G24; |
以上商住用地、二类居住用地实行最高限价。当地块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仍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买的,停止竞价,改为在本地块内竞争保障性住房(含租赁住房)建筑面积,每次报建面积200平方米或其整数倍,报建面积最多者为竞得人,所建保障性住房(含租赁住房)无偿移交政府,相应房屋建设成本不计入该地块商品房价准许成本。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宝塔路267号
联系电话:(025)57307926
联 系 人: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开户单位:
开 户 行:
账 号:
2017年0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