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1月19日至2月1日挂牌出让永强北片区瑶溪北单元11-A-33地块土地使用权
关键字:温审资中心土告字〔2017〕69号
温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温审资中心土告字〔2017〕69号
经温州市人民政府(委托龙湾区人民政府)批准,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温州市永强北片区瑶溪北单元11-A-33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温州市永强北片区瑶溪北单元11-A-33地块 | 宗地面积: | 832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温州浙南科技城(龙湾区瑶溪街道金岙村)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3且≤1.5 | 建筑密度(%): | ≤40% |
| 绿地率(%): | ≥25% | 建筑限高(米): | 24 | 土地用途: | 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和商务金融用地 |
| 投资强度: | / | 规划使用性质: | B1商业用地(仅限于餐饮用地B13、旅馆用地B14)兼容B2商务用地 | 保证金: | 1150万元[竞得人的部分保证金(起始价的20%)即作为出让地块的定金,剩余部分直接转为土地出让价款] |
| 起始价: | 23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及其整数倍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8年1月19日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8年2月1日9时00分 | ||
| 备注: | 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以及其它需缴纳的零星配套费。经规划部门核定单列建筑面积指标的结建地下空间的地价款和地下商品机动车库(位)的地价款另行收取;2、具体出让范围以温州市勘察测绘研究院出具的G2017-054号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为准。其他事项详见出让须知。 | ||||
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须知》为准。
二、参加竞买对象: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二)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仅限成立一家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网上报名拟成立新公司页面中明确。(1)单独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2)联合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按联合竞买协议约定的联合各方出资比例成立的独立法人公司。
(三)竞买人若非温州浙南科技城登记注册的企业或尚未成立公司的自然人、其他组织,竞得后须在温州浙南科技城登记注册,办理工商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新企业须由竞得人全额注资成立。若有两家以上联合参加上述地块竞买的,网上报名过程中,需提交联合竞买申请书,并委托其中一家(联合竞买发起人)进行报价,且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联合竞买各方的相关信息和出资比例。竞得人须在竞得后10个工作日内与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出让人可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要求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提供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公司登记基本情况》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不动产登记前签订且最迟不得超过成交确认后6 个月。出让人也可直接与竞得人成立的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签订《温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18年1月19日9时00分至2018年1月30日17时00分。
七、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1月30日17时00分。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本次挂牌不设出让底价;(二)该地块不可分割销售。
九、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民航路170号原温州大学图书馆)。
联系电话:
土地交易处: 0577-88151126 王先生
地块联系人: 13505775310 曾先生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
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二○一七年十二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