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舟山市11月1日至11月28日挂牌出让舟土告字[2017]13号块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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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舟土告字[2017]13号
经舟山市人民政府批准,舟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1 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总面积(㎡) | 其中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起始价(元/㎡)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 | 开工保证金 | 竣工保证金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2017-J11 | 舟山市舟土储出(2017)3号(舟山市新城商业中心LKc-4-11地块(舟山医院西侧、定沈路北侧)) | 89459.65 | 89459.65 | 批发零售用地,部分住宿餐饮、商务金融、其他商服和住宅用地 | 8775(土地单价) | ≥1.5、≤2.5 | ≤57% | ≥10%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16000万元 | 总成交价2% | 总成交价2% |
允许地块北侧靠近翁山路设置住宅,建筑面积不超过70000平方米;商务建筑面积29000平方米-30000平方米;酒店建筑面积不小于32000平方米;沿翁山路不允许设置商业设施,商业建筑面积不小于90000平方米。其他土地利用要求按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新城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10月9日出具的函(浙舟新新委函[2017]72号)和舟山市规划局新城分局于2017年8月21日出具的建设规划设计条件(编号:新规2017-006)实施。
二、竞买人范围及资格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在舟山市区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企业均须满足对竞买人资质的要求,并须在申请书中明确出资比例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设底价,按照价格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17 年 11 月 1日至 2017 年11月 28日,通过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舟山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按挂牌须知要求的材料提出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11月 28 日 16 时(节假日除外)。(以到银行户头时间为准)。按规定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经网上交易系统确认到账后才可以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 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tdjy.zjdlr.gov.cn/GTJY_ZJ/go_home) ; 地块挂牌时间: 2017 年11月21日 9 时至 2017 年 11月30 日 15 时;
七、如有意向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请先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
办理数字证书请参阅“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使用帮助/常见问题”,服务电话:400-0878-198;受理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E幢9层。
八、地块成交后,竞得地块的企业若不是临城当地企业,须在临城设立全资项目公司。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土地出让价款的支付: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支付土地出让金总价款的50%,剩余款项在土地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付清。
(二)地块具体用途要求:
1.地块住宅要求:必须满足精装修、公建化建筑立面的要求,且不能设置围墙。
2.商业要求:自持商业建筑面积不低于6万平方米,自持商业范围必须满足一个单体要求,酒店建筑面积不小于3.2万平方米(其中允许分割销售面积不大于1万平方米)。
3.酒店要求:酒店按五星级标准装修,须经第三方评估确认。
4.自持商业要求:必须由高品质的国内商业经营领先企业经营。
5.酒店和自持商业部分要求在土地交地后三年内对外营业。
6.整体项目的建筑外立面装修标准不得低于1000元/平方米,须经第三方审核。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挂牌交易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先竞买,后审查资格。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公开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接受。
(四)竞得入选人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未按时办理受让人资格确认手续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出让。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入选人未按时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该地块的合同定金,不再退还。未竞得人所交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退还(不计息)。
(六)如有不明,可咨询舟山市国土资源局和舟山市国土资源局新城分局。
联系方式:
舟山市国土资源局:刘女士 电话:2587615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千岛路159号
舟山市国土资源局新城分局:夏女士 电话:2081730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田螺峙路480号城投大厦11楼
舟山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