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舟山市9月30日至10月27日挂牌出让新城LC-07-03-01a地块土地使用权
关键字:2017-J10
舟山市 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经 舟山市 人民政府批准, 舟山市 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1 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总面积(M2) | 其中出让面积 | 其中退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起始价(元/㎡)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元) | 开工保证金(元) | 竣工保证金(元)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2017-J10 | 舟山市新城LC-07-03-01a地块 | 19180.37 | 19180.37 | 0 | 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兼容住宿餐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和其他商服用地) | 2872(容积率上限楼面地价) | ≤1.0 | ≤40% | ≥10% | 商服40年 | 1110万元 | 总成交价2% | 总成交价2% |
地块内提供一处居住区级综合服务中心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并要求设置独立出入口,功能包括卫生、文化、居家养老照料等,须设置在地块南侧,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给政府;配建农贸市场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预留公共自行车租赁点一处,用地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其他土地利用要求按舟山市规划局新城分局出具的建设规划设计条件实施。
二、竞买人范围及资格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农副产品经营资质(以市场名称登记证为准)的法人(在舟山市区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需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 年9月 30 日至 2017 年 10 月 27 日,到 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出让文件(节假日除外)。
五、申请人可于 2017 年 9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0 月 27 日,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经审查确认的复印件、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或经审查确认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的委托书及身份证等有关材料到 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初审通过的,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27日 16 时(节假日除外)。(以到舟山市国土资源局银行户头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 年 10 月 27 日 17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 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块挂牌时间: 2017 年 10月20 日 9 时至 2017 年 10 月 30 日 15 时;
七、地块成交后,竞得企业若不是临城当地企业,须在临城设立全资项目公司。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农贸市场产权由土地竞得人整体持有,不得分割转让;土地竞得人在通过该项目竣工验收后,可根据功能布局的不同,分别办理产权证。
3、地块内林地及山体开挖由竞得人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山体开挖涉及的矿产资源应由土地竞得人按相关规定办理。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30号市行政中心北大楼四楼(新城舟山医院北面)
联系电话: (0580)2282879 2281596
联 系 人: 林先生 牟先生
开户单位: 舟山市财政局政府非税收入汇缴专户
开 户 行: 杭州银行舟山新城支行
帐 号: 3309090138100001920—610001
舟山市 国土资源局
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 年 9 月 3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