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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龙游县人民政府批准,龙游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龙游经济开发区2017年1号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1987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龙游经济开发区内,2012年1号地块以东、金星大道以南、葆唐南路以西、龙游工业园区2015年1号地块以北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8并且小于或等于2.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40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50 |
| 土地用途明细: |
| 商务金融用地 |
| 投资强度: |
42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4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312817BA0041 |
|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土地交付 |
| 起始价: |
1977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7年10月18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7年10月27日10时00分 |
| 备注: |
该地块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挂牌出让,详情请登录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tdjy.zjdlr.gov.cn/GTJY_ZJ/)进行查阅。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在龙游县范围内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应单独申请参加竞买。竞得人必须在龙游县境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地块开发建设涉及的县外建筑承包商须在龙游县缴纳所有税费。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10月12日 至 2017年10月25日 到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7年10月12日 至 2017年10月25日 到 龙游县国土资源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25日15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年10月25日15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龙游经济开发区2017年1号地块 号地块:2017年10月18日09时00分 至 2017年10月27日1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龙游县幸福路148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570-7011973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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