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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庆元县人民政府批准,庆元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庆元县大济洋-省里山0578-QY-01-01-22、23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18162.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庆元县大济洋-省里山0578-QY-01-01-22、23地块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36 |
| 土地用途明细: |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5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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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状土地条件:以挂牌出让时的现状为准 |
| 起始价: |
6960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7年04月05日08时3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7年04月18日15时00分 |
| 备注: |
1. 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2.商业类建筑不得大于该项目地上宗建筑面积的7%,临小于18米宽度的城市道路不得设置商业类建筑;3.其他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凡具有浙江省房地产开发资质的独立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挂牌出让活动。
2.县外的竞得人必须在挂牌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在庆元注册一家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与竞得企业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开发公司,根据出让结果,由新公司与庆元县国土资源局签订补充合同并负责项目开发,同时新注册成立的公司在开发之前必须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资质。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03月13日 至 2017年04月14日 到 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7年03月13日 至 2017年04月14日 到 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4月14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年04月14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庆元县大济洋-省里山0578-QY-01-01-22、23地块 号地块:2017年04月05日08时30分 至 2017年04月18日15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挂牌成交后,竞得人的保证金可以抵充出让价款。其他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庆元县行政审批中心国土窗口
联 系 人:陈燕
联系电话:0578-6212015
开户单位: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浙江省庆元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银行帐号:201000015435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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