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乐清市3月8日至3月22日挂牌出让乐土资出让告字[2018]4号地块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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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乐土资出让告字[2018]4号
乐土资出让告字[2018]4号
经 乐清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乐清市2016年10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 地块名称 | 地块位置 | 出让面积(㎡) | 容积率 | 出让年限 | 建筑密度(%) | 规划用地性质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乐清市2016年103号地块 | 柳市镇排岩头村 | 407 | ≤1.0 | 至2046年12月6日止 | ≤35 | 加油站用地 | ≥15 | ≤10 | 零售用地(加油站用地) | 222 | 45 |
备注:1、具体规划参数详见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乐清市2016年103号地块公开出让的规划红线图及相关规划参数的复函》(乐住规建发〔2017〕590号)。2、计入容积率指标的总建筑面积:≤407㎡。3、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公证费等其他规费和税费未计入起始价和竞得价,由竞得人另行支付。4、该地块以现状予以出让。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中国境内具有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竞买人可提供以下三项中的任一项材料证明其具有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1、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2、省级商务部门颁发的成品油零售许可预核准文件;3、竞买企业所在地县级或县级以上商务部门出具的该企业具有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证明。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凡在乐清市境内未缴清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及地上物作价款(未到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缴纳期限的除外)的竞得人及其按招拍挂文件在本市成立的新公司均不允许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出让设置底价,挂牌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竞买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填报相关信息,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参加该地块的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报名时间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挂牌时间
2018年3月8日8时30分至2018年3月20日10时
2018年3月20日10时
2018年3月8日8时30分至2018年3月22日10时
备注: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均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付款时间:成交后一个月内付清土地出让价款。
八、联系方式如下: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科 联系电话:61882652 61882633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61882581 61882382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2月13日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