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2月27日拍卖出让利土储告字[2018]04号等4幅地块土地使用权
关键字:蒙国土告字[2018]第1号
安徽省蒙城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公开出让公告
蒙国土告字[2018]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政府批准,蒙城县国土资源局(出让人)决定以公开出让方式出让 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如下:
| 序 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金(万元 | 备注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Aug-18 | 代元路北、东光路东 | 16574.57(折合24.86亩) |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批发零售用地 | 1.0-2.2 | ≤30 | ≥30 | 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 5850 | 2000 | 建筑限高≤100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
| Sep-18 | 乐土路南、庄子大道西、十里村 | 16915.01(折合25.37亩) |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批发零售用地 | 1.0-2.0 | ≤28 | ≥35 | 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 7250 | 2000 | 建筑限高≤100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
| Oct-18 | 乐土路南、蒙凤路西、十里村 | 19677.31(折合29.51亩) |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批发零售用地 | 1.0-2.0 | ≤28 | ≥35 | 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 8200 | 2200 | 建筑限高≤100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
| Nov-18 | 道北路北、灵山大道西、七里许村 | 41066.05(折合61.59亩) |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批发零售用地 | 1.0-2.0 | ≤28 | ≥35 | 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 16900 | 4000 | 建筑限高≤100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
[特别提示]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2.竞买人若为自然人、蒙城县境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竟得地块后须在蒙城县设立独立法人公司,并以该公司的名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及办理项目相关手续。
3.我局会同蒙城县公共资源交易部门将在2018年2月27日17时30分前,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报名达到两家以上(含两家)以拍卖方式出让;报名一家以挂牌方式出让。
4.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2月8日至2018年2月27日,到蒙城县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储备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5.申请人可于2018年2月8日至2018年2月27日17时30分前,向蒙城县国土局三楼土地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27日17时。采取挂牌方式出让的,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时间顺延至2018年3月6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其他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会同蒙城县公共资源交易部门将在2018年2月27日18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如采取挂牌方式出让,后参与报名的,将在24小时内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该申请人。
6.如采取挂牌出让,挂牌时间为2018年2月28日至2018年3月8日15时,现场竞价时间2018年2月28日15时30分,竞价地点设在蒙城县国土资源局五楼会议室;如采取拍卖出让,拍卖时间为2018年2月28日下午15时,拍卖地点设在蒙城县国土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但不低于出让底价。
三、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发布后至竞买申请截止时间,出让人安排专人陪同意向竞买者进行现场踏勘,意向竞买者也可自行踏勘。
(二)竞得人在竞买成交后须当场与竞买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三)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转作竞得地块的定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出让人在本次公开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息)。
(四)该地块竞得人应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价款的50%(含定金),2个月内付清剩余全部土地出让金。逾期付款,每延迟一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收取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付清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没收定金。
(五)上述地块建设工期等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逾期开工或竣工的,每延迟一日,按约定收取违约金。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如下:
联系地址: 安徽省蒙城县国土资源局
邮 编: 233500
联系电话: 0558- 7624136
联 系 人: 陆 军 崔晓东
开户单位: 蒙城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蒙城商城路支行
账 号: 34001887501050441059
开 户 行: 中国银行蒙城支行
账 号: 182702326415
开 户 行: 中国农业银行蒙城县支行
账 号: 675001040005649
开 户 行: 蒙城县信用联社兴融信用社
账 号: 20000180808510300000018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蒙城县支行
账 号:100304239890010001
开 户 行: 中国工商银行蒙城县支行
账 号: 1311322209026400387
开 户 行:徽商银行蒙城支行
账 号:2710201021000007515
开 户 行: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蒙城支行
账 号:20000461727810300000026
蒙城县国土资源局
蒙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