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产数据 >> 出让公告

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2月27日拍卖出让利土储告字[2018]04号等4幅地块土地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18-02-01

关键字:蒙国土告字[2018]第1号

 安徽省蒙城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公开出让公告
蒙国土告字[2018]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政府批准,蒙城县国土资源局(出让人)决定以公开出让方式出让  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如下:
 
序 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m2)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金(万元 备注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Aug-18  代元路北、东光路东 16574.57(折合24.86亩)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批发零售用地 1.0-2.2 ≤30 ≥30 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5850 2000 建筑限高≤100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Sep-18  乐土路南、庄子大道西、十里村 16915.01(折合25.37亩)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批发零售用地 1.0-2.0 ≤28 ≥35 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7250 2000 建筑限高≤100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Oct-18  乐土路南、蒙凤路西、十里村 19677.31(折合29.51亩)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批发零售用地 1.0-2.0 ≤28 ≥35 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8200 2200 建筑限高≤100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Nov-18  道北路北、灵山大道西、七里许村 41066.05(折合61.59亩)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批发零售用地 1.0-2.0 ≤28 ≥35 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16900 4000 建筑限高≤100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特别提示]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2.竞买人若为自然人、蒙城县境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竟得地块后须在蒙城县设立独立法人公司,并以该公司的名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及办理项目相关手续。
       3.我局会同蒙城县公共资源交易部门将在2018年2月27日17时30分前,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报名达到两家以上(含两家)以拍卖方式出让;报名一家以挂牌方式出让。
       4.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2月8日至2018年2月27日,到蒙城县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储备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5.申请人可于2018年2月8日至2018年2月27日17时30分前,向蒙城县国土局三楼土地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27日17时。采取挂牌方式出让的,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时间顺延至2018年3月6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其他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会同蒙城县公共资源交易部门将在2018年2月27日18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如采取挂牌方式出让,后参与报名的,将在24小时内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该申请人。
       6.如采取挂牌出让,挂牌时间为2018年2月28日至2018年3月8日15时,现场竞价时间2018年2月28日15时30分,竞价地点设在蒙城县国土资源局五楼会议室;如采取拍卖出让,拍卖时间为2018年2月28日下午15时,拍卖地点设在蒙城县国土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但不低于出让底价。
       三、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发布后至竞买申请截止时间,出让人安排专人陪同意向竞买者进行现场踏勘,意向竞买者也可自行踏勘。
        (二)竞得人在竞买成交后须当场与竞买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三)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转作竞得地块的定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出让人在本次公开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息)。
       (四)该地块竞得人应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价款的50%(含定金),2个月内付清剩余全部土地出让金。逾期付款,每延迟一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收取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付清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没收定金。
       (五)上述地块建设工期等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逾期开工或竣工的,每延迟一日,按约定收取违约金。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如下:
联系地址: 安徽省蒙城县国土资源局    
邮    编: 233500
联系电话: 0558- 7624136        
联 系 人: 陆  军   崔晓东
开户单位: 蒙城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蒙城商城路支行
账    号: 34001887501050441059
开 户 行: 中国银行蒙城支行    
账    号: 182702326415
开 户 行: 中国农业银行蒙城县支行
账    号: 675001040005649
开 户 行: 蒙城县信用联社兴融信用社
账    号: 20000180808510300000018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蒙城县支行
账    号:100304239890010001
开 户 行: 中国工商银行蒙城县支行
账    号: 1311322209026400387
开 户 行:徽商银行蒙城支行
账    号:2710201021000007515
开 户 行: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蒙城支行
账    号:20000461727810300000026
 
 
                        
                         蒙城县国土资源局
                         蒙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2月1日
热点聚焦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