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产数据 >> 出让公告

安徽省宿州市3月4日至3月14日挂牌出让支五路以东、西经四路以西等7宗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18-02-11

关键字:宿挂告字[2018] 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经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宿州市国土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7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概况(见附表)

出让地块的详细规划条件以规划建设部门出具的《规划(建筑)设计条件通知书》为准,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

其它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本次出让土地现状出让,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绿化等均由竞买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勘验并自行妥善解决。

本次出让土地原为耕地的,依据宿政办发[2015]36号文规定:土地受让人应按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意见剥离耕作层土壤,并运输至指定地点放置;运距小于5公里的,由土地受让人承担运输费用,运距大于5公里的,超出部分由市、县(区)政府按当地平均运输成本予以补助;土地受让人未剥离耕作层的,应按2000元/亩标准交纳耕作层剥离费用。

本次出让土地根据宿政办发[2016]4号文规定: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住宅小区,开发单位需按照规划条件配套建设幼儿园与其他配套公共设施,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给区政府。

商住类地块竞得人需无偿配建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和养老服务设施,具体内容按照《宿州市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和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宿政办秘﹝2014﹞78号)文件执行。

2017-496#宗地内住宅、旅馆、幼儿园用地采取出让方式供地;灵磬路和中小学用地采取划拨方式供地,不计入本次出让土地面积。

2017-496#地块竞买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竞买人为自然人或其控股公司,并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或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的房地产开发公司。

2.竞买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须具备下列条件:

须有五星级酒店投资及管理经验,拥有自己投资、自持、自营的酒店不少于3家,总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其中至少有一家已取得《中国五星级饭店证书》;至少有一家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建设周期在3年内建成单体面积不少于7万平方米的酒店,投入运营的成功案例,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土地出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地产权证、营业执照、中国五星级饭店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竞买人在竞得土地后,须按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规划方案设计标准要求,无偿同步建设项目东侧十里沟河道西侧的绿化、景观带。

4.竞买人在竞得土地后商业用地须建设:一家不少于7万平方米的五星级标准的酒店,其中五星级标准酒店客房不少于600间,床位不少于1000个;国际会议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该地块项目建成后,酒店、国际会议中心由竞得人全部自持,项目运营方须为竞得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

5.竞买人参加竞买土地时,除应要求提供有效法人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6.竞买人在竞得该地块后须按规划要求配套建设24班幼儿园、30班小学和27班初中(中小学用地不计土地出让面积,以划拨方式供地),建成验收合格后无偿将产权移交给政府。

7.竞买人在竞得土地后30日内,在宿州市高新区注册成立新公司(新公司必须是竞得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直接、间接控股的子公司),注册总资本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0日内缴至成交总价款的50%(含保证金),1年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

8.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经营资质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9.竞买人保证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相关报建手续办理完结30日内正式开工建设(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工程无法正常开工的则工期顺延),项目建设周期2年半,因竞得人原因超过约定期限30日内未开工建设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出让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竞得人承担。

10.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11.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审查上述竞买条件的相关内容,并出具审查合格的证明材料作为挂牌报名的要件。

二、竞买人范围

本次挂牌活动,竞买人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三、 公告、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 、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18年2月11日至2018年3月3日,申请人可于2018年2月23日至2018年3月12日到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磬云路与银河一路交口西南角汇金广场一楼)获取挂牌文件。

四、 挂牌地点、报名时间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挂牌时间自2018年3月4日至2018年3月14日16时,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提交竞买申请和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2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将在2018年3月12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竞买者在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可多次报价。本次出让设有底价,最高报价低于底价的,主持人宣布挂牌不成交。2018年3月14日16时挂牌截止时,同一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的,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举行现场竞价会,公开竞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二)此公告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安徽省土地矿产市场网(www.lmah.cn)进行查阅。

(三)出让人不集中组织意向竞买人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可自行到现场踏勘,也可联系出让人进行现场踏勘。

六、报名地点

宿州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408室负责咨询,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发放竞买申请书及有关资料,接受竞买申请。

七、联系方式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井先生  

电话: 0557-3030327   18955722935 

传真号码:(0557)3961709

宿州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联系人:曹先生  王女士

电话:(0557)3937538、18055782788、18155790712

 

 

 

    宿州市国土资源局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2月11日







 

 

序号 地块  编号 土地坐落 土地面积㎡(亩) 规划 用途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商服面积(比例) 投资强度(万元/亩) 绿    地    率  出让年限 起始价(万元/亩) 竞买保证金(万元) 备注
1 2018-300# 宿马园区:灵城路以南、安徽省桑田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用地以西、以北、以东。 17100.00(25.6500) 工业 1.2≤R≤1.5 ≥40% / ≥200 ≤15% 50 10.5 60  
2 2018-301# 宿马园区:支五路以东、西经四路以西、花山路以北、宿州信德投资有限公司用地以南。 45621.05(68.4316) 住宅 商服 2.0≤R≤2.5 ≤30% ≤20% / ≥30% 70
40
72 1000  
3 2018-302# 宿马园区:博望路以西、苗庵乡大张村用地以北、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用地以东、以南。 27499.66(41.2495) 工业 1.2≤R≤1.5 ≥40% / ≥200 ≤15% 50 10.5 90  
4 2018-304# 宿马园区:慈湖路以西、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苗庵乡大张村用地以东、宿州现代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用地以南、安徽洁来利擦拭用品有限公司用地以北。 9586.48(14.3797) 工业 1.2≤R≤1.5 ≥40% / ≥200 ≤15% 50 10.5 40  
5 2018-305# 宿马园区:慈湖路以西、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用地以北、苗庵乡大张村用地以东、安徽兴邦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用地以南。 13222.28(19.8334) 工业 1.2≤R≤1.5 ≥40% / ≥200 ≤15% 50 10.5 50  
6 2018-306# 宿马园区:博望路、宿州光途酒业有限公司用地以东、苗庵乡大张村用地以南、宿州马鞍山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宿州光途酒业有限公司用地以西、宿州大道、宿州光途酒业有限公司用地以北。 30963.87(46.4458) 工业 1.2≤R≤1.5 ≥40% / ≥200 ≤15% 50 10.5 100  
7 2017-496# 高新区:人民路以东、汴阳三路以南、206国道以西、泗州路以北 314709.22 (472.0638),其中,出让面积为255430.29(383.1454),划拨面积为59278.93(88.9184) 住宅、商服、科教、城市道路 1.5≤R≤2.15 ≤30% 以规划条件为准 / ≥35% 70
40
90 11000  

 

 

 

热点聚焦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