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04-20日至05-09日 挂牌出让鹿城区仰义街道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温审资中心土告字〔2018〕7号
经温州市人民政府(委托鹿城区政府)批准,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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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
温州市仰双片区林里单元B-09地块 |
宗地坐落 |
鹿城区仰义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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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面积 |
14666.81㎡ |
容积率 |
1.3-2.0 |
规划用地性质 |
B11(零售商业用地)、B13(餐饮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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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
40年 |
绿地率 |
≥30% |
土地用途 |
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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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 |
≤40米 |
建筑密度 |
≤35% |
场地标高 |
98-11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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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2840万元 |
保证金 |
568万元 |
加价幅度 |
人民币20万元或其整数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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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 时间 |
2018年4月20日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8年5月9日10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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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其它需缴纳的零星配套费; 2、具体地块规划指标以温州市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2018]规划条件02015号)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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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须知》为准。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本地块出让只可单独申请不支持联合竞买。
2、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仅限成立一家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网上报名拟成立新公司页面中明确。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出让人可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要求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提供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新公司章程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不动产登记前签订。也可直接与竞得人成立的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竞买人如为温州市鹿城区外注册的企业,竞得后应当按规定在温州市鹿城区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
三、本次挂牌不设保留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
竞得人自土地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同时按现状土地条件完成土地使用权整体移交手续。竞得人不按本条规定时间签订合同的,视同放弃竞得权,出让人有权取消其竞得人资格,撤销土地出让成交确认书,定金不予退还。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七、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18年4月 20日9时00分至 2018年5月7日17时00分。
八、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5月7日17时。
九、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民航路170号原温州大学图书馆)。
联系电话:
土地交易处: 0577-88151126 章先生
地块联系人: 0577-56588323 徐先生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
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二○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