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海宁市4月25日至5月7日挂牌出让万隆路南侧、天顺路西侧等五宗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海土告字[2018]第9号
经海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宁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五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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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地块 编号 |
土 地 位 置 |
土地 面积 (公顷) |
土地 用途 |
产业 定位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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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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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土字18054号 |
许村镇万隆路南侧、天顺路西侧 |
2.465 |
商住用地 |
房地产开发(配建安置房) |
1.8-2.3 |
≤25%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4100 |
20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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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海土字18057号 |
许村镇临东路南侧、规划南大街西侧 |
4.6275 |
商住用地 |
房地产开发 |
1.8-2.3 |
≤25%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12300 |
6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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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海土字18058号 |
许村镇规划南大街西侧、规划前进街北侧 |
3.0126 |
商住用地 |
房地产开发 |
1.3-1.8 |
≤25%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6800 |
3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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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海土字18049号 |
长安镇汉帛路南侧、越川路东侧 |
3.2006 |
商住用地 |
房地产开发 |
1.7-2.2 |
≤30%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7700 |
38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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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海土字18046号 |
市区海宁大道西侧、江南大道北侧 |
1.9967 |
商住用地 |
房地产开发 |
2.0-2.5 |
≤40%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5300 |
26500 |
二、本次挂牌出让土地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对缺乏诚信(欠缴出让金或违约金等行为),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经有关部门教育、督促至本次公告挂牌开始之日仍未改正者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三、竞得人确定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设定上限价格,当溢价率达到70%时锁定限价,转入竞报配置安置房或保障房面积。
四、本次挂牌出让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
五、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18年4月25日至2018年5月7日(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7日16:00时)
挂牌时间:挂牌起始时间为2018年4月25日,挂牌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9日。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须知》。《挂牌出让须知》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七、现场咨询: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交通大楼3号楼)
联系人:朱小姐 陈先生
咨询电话0573-87657728,0573-87657865,0573-87289249
系统网络技术咨询:18627599793,1893243017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八、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需收取履约保证金,收取标准:按土地出让金成交总额的5%收取,单宗土地履约保证金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海土字18054号地块须配建安置房比例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0%,安置房成套住房比例100%,每套户型建筑面积控制在80至143平方(含公摊面积),配建的安置房宜按幢按单元集中布置,并须就近按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1个汽车车位配置安置房的汽车停车位,配建的安置房与所在地块商品住宅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且建设标准与品质应不低于所在地块商品住宅,具体由许村镇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在设计审核时把关。配建的安置房和配套汽车位建成后无偿移交许村镇人民政府,移交过程中涉及的税费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土地受让人需与许村镇人民政府签订《配建房屋建设移交协议》。
3、海土字18046号地块商业用房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20%,所有住宅为单身公寓套型,户型建筑面积不得大于60平方米(含公摊)。
海宁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八年四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