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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安庆市4月18日拍卖转挂牌出让南至防护绿地;西至段山路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18-04-04

关键字:庆国土资告字〔2018〕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安徽省国土资源厅、监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国土资〔2008〕42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总体方案》,经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决定采取拍卖转挂牌方式出让庆国土出字〔2018〕11、12、13号三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土 地 位 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起叫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庆国土出字〔2018〕11号

位于市经开区,东至JK08-D-08地块;南至防护绿地;西至段山路;北至仁爱路。

3831.56  (5.75亩)

公共设施、零售商业

≤ 0.7

≤30

≥15

公共设施50年、零售商业40年

225   

45

庆国土出字〔2018〕12号

位于市经开区,东至JK08-D-09地块;南至防护绿地;西至JK08-D-07;北至仁爱路。

18439.92  (27.66亩)

 

工业

 

≥1.0

≥40

≤15

50

626   

126

庆国土出字〔2018〕13号

位于市经开区,东至段山东路;南至防护绿地;西至JK08-D-08;北至仁爱路。

18630.57  (27.95亩)

工业

≥1.0

≥40

≤15

50

632   

127

                     

注: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安庆市城乡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土地准确面积均以安庆市国土资源规划整理中心实测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

1、申请人须为公司法人。

2、禁止目前尚拖欠土地出让金的企业竞买。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3、庆国土出字〔2018〕11号地块竞买人须提供与安庆经开区签订的土地征迁协议。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4、庆国土出字〔2018〕12、13号地块竞买人须为安庆市区内待搬迁的混凝土搅拌站,可联合申请。

三、出让方式

采取拍卖转挂牌方式,至拍卖报名截止日,如报名人数不足2家,自动转为挂牌方式。拍卖公告时间相应折抵挂牌公告时间。

四、竞买登记

  1. 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竞买人可于2018年4月8日至2018年4月16日到安庆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老峰镇孵化园B1楼306室)领取出让文件。

  2.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到安庆市国土资源局指定账户,申请人凭银行进账单到安庆市财政局换取竞买保证金收据,再凭竞买保证金收据到安庆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申请竞买,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账为准)。

采取拍卖方式出让的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6日11时前。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我局将在2018年4月17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采取挂牌方式出让的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6日11时前。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我局将在2018年4月27日17时前确认其参加挂牌竞买资格。

  五、时间和地点

1.拍卖日期:2018年4月18日9:00。

2.挂牌日期:2018年4月16日至2018年4月28日,挂牌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挂牌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8日10:00止。

3.拍卖、挂牌地点: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山路215号)。

    六、特别提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并设有保留底价,没有达到保留底价的,不予成交,达到或超过保留底价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其他事项

1.庆国土出字〔2018〕11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只能用于液化气站的项目建设,庆国土出字〔2018〕12、13号两宗地块土地使用权只能用于环保型混凝土搅拌站的项目建设。

2.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3.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市国土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书面提出。

4.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5.竞买申请人除按要求提供的材料外,还必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6.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以出让文件载明的为准。

 

八、联系方式及银行帐户

  1. 联系方式

  安庆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0556-5314900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0556-5991157

  2.竞买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安庆市财政局

  开户行:徽商银行安庆寿庆支行

  账  号:529,070,101,500,001,827

                               安庆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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