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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6月1日挂牌出让鹿城区南汇街道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18-04-28

关键字:温审资中心土告字〔2018〕15号

 温审资中心土告字〔2018〕15号

 

经温州市人民政府(委托鹿城区政府)批准,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温州市中央绿轴E-21地块

宗地面积:

11666平方米

宗地坐落:

鹿城区南汇街道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1.5-1.61

建筑密度(%):

≤40%

绿化率(%):

≥25%

建筑限高(米):

≤28米

土地用途:

商务金融用地、兼容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和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规划用地性质

B2(商务用地)兼容B1(商业用地)、S42(社会停车场用地)

保证金:

2800万元

起始价:

14000万元

加价幅度:

人民币100万元或其整数倍

挂牌开始时间:

2018年5月18日 9时00分

挂牌截止

时间:

2018年6月1日9时00分

备注:

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其它需缴纳的零星配套费;

2、具体地块规划指标以温州市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2018]规划条件06号)为准。

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须知》为准。

二、参加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只可以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申请人须为温州市区范围内承担安置房建设职能的国有全资企业。

(二)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仅限成立一家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网上报名拟成立新公司页面中明确 ,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

出让人可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要求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提供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新公司章程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不动产登记前签订。也可直接与竞得人成立的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签订《温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挂牌时间:2018年5月18日9时00分至2018年6月1日9时00分。

七、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5月18日9时00分至2018年5月30日17时00分。

八、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5月30日17时00分。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挂牌不设出让底价。.

十、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民航路170号原温州大学图书馆)。

联系电话:

土地交易处:       0577-88151126  徐女士

地块联系人:       0577-56588323  徐先生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

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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