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沪告字(2009)第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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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等规定,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发布挂牌出让涉及临港新城、徐汇区、长宁区、静安区、嘉定区、松江区6个地区共计7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地块 公告号 | 地块 名称 | 四至 范围 | 土地 用途 | 土地总 面积 (公顷) | 出让 面积 (公顷) | 规划指标 要求 | |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
| 200908001 | 芦潮港社区C0203地块 | 东至路漕河蓝线,南至芦安路(规划桃源路)红线,西至潮乐路红线,北至C0202地块南边界 | 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商业) | 0.37146 | 0.37146 | 不大于1.5 | 不大于40% | 
| 200908002 | 临港新城环湖西三路WSW-C3-4-1地块 | 东至环湖西三路20 米绿化带、南至海港大道35 米绿化带、西至规划四路(暂名)、北至古棕路15 米绿化带 | 商业金融业综合用地 | 3.14378 | 3.14378 | 不大于2.0 | 不大于45% | 
| 200908003 | 徐汇区宛平南路159 街坊地块 | 东至陆家堰旧区地块、南至陆家堰旧区地块、西 至宛平南路、北至龙华路 | 商业办公综合用地,以办公为主 | 1.16422 | 1.04437 | 不大于2.5 | 不大于45% | 
| 200908004 | 长宁区新泾镇228街坊2、4丘(临空9-2、9-3地块) | (临空9-2地块):金轮路以东,朱家浜以南,协和路以西,临空9-3地块、规划110Kv变电站以北;(临空9-3地块):金轮路以东,临空9-2地块以南,协和路以西,通协路以北 | (临空9-2地块):商务办公用地;(临空9-3地块):商务办公用地 | 4.74827 | 4.74827 | (临空9-2地块):不大于2.0;(临空9-3地块):不大于2.0 | (临空9-2地块):不大于30%;(临空9-3地块):不大于30%; | 
| 200908005 | 静安区49号街坊地块 | 东至规划调整中的奉贤路、南至凤阳路、西至石 门二路、北至规划调整中的奉贤路 | 商业、办公 | 0.5957 | 0.5957 | 不大于5.1,另可建地下建筑面积约11000 平方米 | 不大于50% | 
| 200908006 | 嘉定新城中心区C10-6、C14-2地块 | C10-6:东至沪宜公路、南至规划苏家浜、西至规 划道路,北至洪德路;C14-2:东至横沥河、南至规划苏家浜、西至沪 宜公路、北至洪德路 | 商业、办公、住宅混合用地 | 9.26131 | 6.61943 | C10-6 地块:2.0,C14-2 地块:1.6。 (核定住宅建筑 面积不大于核定总建筑面积的80%,核定商办建筑面积中商业建筑 面积不少于30%) | C10-6 地块:30%,C14-2 地块:35% | 
| 200908007 | 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B1-1-1号地块 | 东至世贸会议中心,南至世贸会议中心,西至东佘山,北至小佘山 | 公共设施用地(商业) | 4.09772 | 4.09772 | 控制在0.2以下 | 30%以下 | 
二、出让地块交易活动时间安排
| 地块 公告号 | 地块名称 | 领取竞买申请表和 发放出让文件的时间 | 竞买申请 时间 | 竞买保证金 | |
| 数 额 (万元) | 交纳方式 | ||||
| 200908001 | 芦潮港社区C0203地块 | 2009年10月26日至2009年11月24日期间的业务办理时间 | 2009年11月9日至2009年11月24日期间的业务办理时间 | 35 | 详见地块出让文件 | 
| 200908002 | 临港新城环湖西三路WSW-C3-4-1地块 | 400 | |||
| 200908003 | 徐汇区宛平南路159 街坊地块 | 2800 | |||
| 200908004 | 长宁区新泾镇228街坊2、4丘(临空9-2、9-3地块) | 5700 | |||
| 200908005 | 静安区49号街坊地块 | 8500 | |||
| 200908006 | 嘉定新城中心区C10-6、C14-2地块 | 3000 | |||
| 200908007 | 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B1-1-1号地块 | 1108 | |||
注:1、业务办理时间是指:除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外的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30-16:00;
2、地块具体交易时间安排详见http://www.shgtj.gov.cn/网站发布的出让地块进度安排表。
三、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可以独立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竞买申请的,联合各方均需符合上述条件。
具体竞买资格及要求以各地块出让文件为准。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各地块出让文件。申请人可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至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五楼市土地交易市场或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的土地交易受理窗口(具体地址详见附表:《市、区县土地交易受理窗口一览表》)获取竞买申请表及出让文件。
六、各地块的竞买保证金金额详见本公告,具体交纳办法详见各地块出让文件。本次出让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1月13日16时30分。
竞买保证金的人民币账户如下:
1、户   名: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第一支行
银行账户:310066726010149055512
联系人及电话:
黄威威  63213400转1356
吕硕峰  63213400转1368
2、户   名: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上海第五支行
银行账户:31001505400055290700
联 系 人:陈洁、闵亮
联系电话:63299908(或63235473)
3、户   名: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漕河泾支行
银行账户:31687400009067432
联 系 人:庄静、张晓倚
联系电话:64706489
七、申请人可按出让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提交书面竞买申请。经审核,申请人已按规定提交竞买申请的,可按出让文件的规定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并获取《竞买资格证书》或《申请人未入围通知书》。申请人取得《竞买资格证书》后,方可参加挂牌活动。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交易的时间、地点和其他具体安排如下:
挂牌时间为:2009年11月17日至2009年11月26日(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具体的挂牌时间和挂牌截止时间详见各地块挂牌出让文件。
挂牌地点和挂牌截止地点详见各地块挂牌出让文件。
九、交易结果公示
挂牌交易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上述地块的交易结果将在市土地交易市场、各区县土地交易受理窗口(具体地址详见出让公告附表)和http://www.shgtj.gov.cn/网站发布。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人需挂牌人安排地块现场勘察的,应与挂牌人预约。预约时间至2009年10月28日16时止。
(二)答疑纪要发布的时间、地点安排详见各地块出让文件。
(三)地块出让文件同时在http://www.shgtj.gov.cn/网站发布。
(四)意向竞买人需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进行竞买申请。
(五)本次挂牌地块中土地用途涉及住宅的,执行国办发〔2006〕37号文件。具体地块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面积所占比重详见地块出让文件。
(六)出让地块的详细情况和本次出让的具体要求详见地块出让文件,内容以地块出让文件为准。
十一、挂牌人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浦东新区南泉北路201号房地大厦5楼;
联系电话:58823624。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2009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