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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9月28日拍卖出让杨店乡向阳村合相路西侧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17-09-06

关键字:东国土资公告[2017]295号

东国土资公告[2017]295号    2017-9-6

 

    经肥东县人民政府批准,肥东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FD17-13 宗地总面积:  14046平方米 宗地坐落:  肥东县杨店乡向阳村合相路西侧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小于或等于0.4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5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20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批发零售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0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起始价:   加价幅度:  
备注:  用途:交通场站、加油加气站用地;容积率:加油加气站用地≤0.3,交通场站用地≤0.4;建筑密度:加油加气站≤35%、交通场站≤19%;面积21.07亩,其中加油加气站用地6亩。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竞买人须具有国省干道服务区建设管理经营范围的国有控股公司法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提供合肥市商务局批准的成品油经营规划预核准文件和肥东县住建局批准的城市燃气专业运营资格预核准文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09月07日2017年09月26日肥东县国土资源局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7年09月07日2017年09月26日肥东县国土资源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9月26日11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年09月26日11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7年09月28日10时00分肥东县国土资源局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肥东县规划局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出让地块具体情况详见公开出让文件。以上参考地价不含契税、印花税。
    2、上述宗地的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竞买人不足(不含5家)的,直接转为挂牌,挂牌公告到期后,由县土委会集体决策现场竞价成交或取消供应。
    4、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5、竞得人须按照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和批准的规划方案建设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的公共服务区(含停车场、休息区、公共卫生间等公益设施)。
    6、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结构封顶)。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7、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应当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在项目开工、竣工时,提前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书面申报,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要向社会公示,并限制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
    8、竞得人承诺在竞得后不得以股权转让或其他任何形式转让土地,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
    9、竞买人须在提交报名申请时,还应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店埠镇长江东路与站北路交叉口东南角
    联 系 人:李先生、关女士
    联系电话:0551-62551693、62551695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肥东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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