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7月16日拍卖出让石佛路北侧、递铺路东侧一号等3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安土让公字[2018]23号
经安吉县人民政府批准,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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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 (㎡) |
土地 用途 |
出让年限 (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规划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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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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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J2018J-87 |
石佛路北侧、递铺路东侧一号地块 |
石佛路北侧、递铺路东侧 |
69980 |
商住用地(其中商业计容面积不超过总计容面积的3%)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10000 |
49400 |
1.2-1.7 |
不大于25% |
不小于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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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J2018J-88 |
安吉县溪龙乡坡地村镇休闲度假项目用地 |
溪龙乡黄杜村 |
16067 |
住宿餐饮用地 |
40 |
400 |
1900 |
2.2-2.5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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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J2018J-89 |
石佛路北侧、递铺路东侧二号地块 |
石佛路北侧、递铺路东侧 |
16514 |
住宅用地 |
70 |
2500 |
11700 |
1.2-1.7 |
不大于25% |
不小于30% |
具体情况以《拍卖出让须知》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上述所有地块的申请人只可以单独申请,不可以联合申请竞买。此外,在安吉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与上述地块的竞买。上述地块的其他要求及说明如下:
(一)AJ2018J-88地块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买。该地块受让人必须在竞得后、签订出让合同前与安吉县文旅集团签订“坡地村镇项目只征不转协议”,协议范本见拍卖出让文件。
(二)AJ2018J-87、AJ2018J-89地块也接受自然人参与竞买,若地块由非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竞买人(含自然人)受让的须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此外,AJ2018J-87地块带商务条款出让,报名参加竞买即视为接受此条款,该商务条款的详细内容参见相应的拍卖出让文件。
三、本次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五、本次拍卖报名时间:2018年7月3日9:00至2018年7月13日16: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8年7月13日16:00。
拍卖时间:AJ2018J-87:2018年7月16日09:00;
AJ2018J-88:2018年7月16日10:00;
AJ2018J-89:2018年7月16日14:00;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七、申请人须按照拍卖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八、本次公开出让地块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价款,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费和土地契税。
九、现场咨询:
联系地址: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或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安吉县国土资源局(0572--502160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72--5129118)
联 系 人:安吉县国土资源局 王女士、向先生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魏女士、李小姐
安吉县国土资源局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