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亳州市7月4日至7月13日挂牌出让养生大道南、嵇康路东等6宗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亳国土告字(2018)6号
经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亳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以下6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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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m²、亩)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增幅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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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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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39 |
养生大道南、嵇康路东 |
105908.6(158.86) |
商住(商服20%) |
≤2.2 |
≤25% |
商业40住宅70 |
71500 |
35750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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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40 |
牡丹路以南、仙翁路以东 |
21150.9(31.73亩,地块一13699.6㎡,20.55亩;地块二7451.3㎡,11.18亩) |
文化设施及商服(地块一文化设施、地块二商服) |
≤1.5 |
≤45% |
40 |
3410 |
1705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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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41 |
月季路南、亳芜大道北、希夷大道东 |
30000(45) |
工业 |
≥1.2 |
≥40% |
50 |
504 |
25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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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42 |
月季路南、亳芜大道北、希夷大道东 |
1333.3(32) |
工业 |
≥1.2 |
≥40% |
50 |
359 |
180 |
5 |
|
2018-43 |
百合路南、酒城大道北、崇文路东 |
19587.1(29.38) |
工业 |
≥1.2 |
≥40% |
50 |
330 |
16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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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44 |
槐花路北、酒城大道南、亳城河路西 |
40000(60) |
工业 |
≥1.2 |
≥40% |
50 |
672 |
336 |
5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开发房地产的要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三、我局会同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8年7月3日17:30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2018-39和2018-40号地块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报名达到两家以上(含两家)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家以挂牌方式出让,其余地块采取挂牌方式出让。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6月13日至2018年7月3日,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8年6月13日至2018年7月3日向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日17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其他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8年7月3日18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采取挂牌方式出让的,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时间顺延至2018年7月11日17时。
六、挂牌时间为2018年7月4日至2018年7月13日上午10时止,拍卖时间为2018年7月6日上午10时,地点定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七、其他
(一)2018-39号地块不接受自然人报名,竞买人须具备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二)2018-40号地块内须建设不低于13000平方米的海洋馆。(三)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现场成交确认书》,2018-39和2018-40号地块竞得人于10个工作日内、其余地块竞得人应于3个月内与亳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八、竞买保证金及出让金缴至:
开户单位:亳州市非税资金财政专户
开户行:邮储银行亳州市分行站前路支行
账号:100689809260010001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亳州市分行
帐号:20334160000100000442702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18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58-5991061 5120275
亳州市国土资源局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