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马鞍山市7月20日拍卖出让原马钢汽运处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马国土出让告字[2018]第2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马鞍山市人民政府批准,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决定采取拍卖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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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
地块名称 |
地块位置 |
建设用地面积(㎡) |
规划用途 |
容积率 |
出让年限 |
出让起始价(万元) |
土地竞买保证金 |
建设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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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土让2018-50号 |
原马钢汽运处地块 |
东至花山路、南至江东小区、西至东岗小区、北至菊花园小区 |
67517.82(约101.28亩) |
居住 |
1.0≤R≤1.5 |
住宅:70年 |
40000万元(约394.94万元/亩) |
20000万元 |
24个月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至出让金的50%,2018年12月20日前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2、土地开发程度:地块范围内建筑物拆至地表,土方、垃圾等由受让人自行按规定处置。出让范围内杆管线及地下管网由受让人勘验后妥善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地块范围内树木由受让人在开发建设过程中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处置。
3、土地交付:《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现状交付。
4、开工及竣工时间:竞得人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建设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项目施工建设。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人须提供经工商部门盖章确认的最新公司章程以备核查)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不足三人流拍)。
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18年6月19日8时30分至2018年7月17日17时,到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窗口获取出让文件。
五、本次拍卖出让交纳土地竞买保证金(保证金汇款帐号详见出让文件附件)的截止时间
为2018年7月17日17时。申请人可于2018年7月18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到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窗口提交书面申请。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在2018年7月1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须知》)。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
定于2018年7月20日10时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拍卖厅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出让采用电脑报价方式即竞买人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厅专用电脑报价终端登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矿权公开出让报价系统”进行报价。
(二)意向竞买人可向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咨询电脑报价系统的使用方法。
联系电话: 0555-5200198(彭女士) 0555-2373676(史先生、左女士)
查询网址: http://zbcg.mas.gov.cn/maszbw http://gtj.mas.gov.cn/
监督电话:0555-2366201(马鞍山市纪委监察局)
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