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产数据 >> 出让公告

浙江省宁波市7月30日拍卖出让大目湾新城凤鸥路与丽湾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18-07-06

关键字:象土出告字〔2018〕08号

 象土出告字〔2018〕08号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象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拍卖出让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规划指标、起始价、保证金等要求

地块一位于大目湾新城凤鸥路与丽湾路交叉口东北侧。

编号

地 块

出让

面积(m2)

土地

用途

使用

年限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起始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大目湾新城ZX26-04地块

50830

住宅

及配套

住宅70年

本地块容积率与相邻地块ZX-26-03建成后的规划竣工核实容积率

统一核算后的综合容积率应符合上限不大于1.5、下限不小于1.0

≤25%

30%

19370

13000

二、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单独申请参加本次竞买。

三、拍卖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活动。

四、拍卖报名及拍卖开始时间

拍卖报名时间:2018年7月27日9:00至16:00;

拍卖开始时间:2018年7月30日9:00。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其中设定上限价格的地块当报价达到上限价格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入投报配建保障性住房程序,按投报面积最高者确定竞得入选人。

六、有关其他事宜详见公告、须知、成交确认书等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咨询电话:0574-89522058    联系人:夏女士 

 

 

象山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7月6日

热点聚焦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