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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黟县人民政府批准,黟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黟国土挂(2018)3号 |
宗地总面积: |
30941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黟县碧阳镇深冲村、宏村镇龙江村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0.6并且小于或等于1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45 |
| 绿化率(%): |
大于3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24 |
| 土地用途明细: |
| 其他商服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8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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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标高,地上无建筑物、构筑物; |
| 起始价: |
13707.13万元 |
加价幅度: |
0.6667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8年05月17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8年05月30日15时00分 |
| 备注: |
(1)、土地成交价款的支付要求:A、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支付土地成交总价款的50%。B、余款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8个月内付清。 (2)、项目开工时间为本宗地土地交付之日起的6个月内,项目建设期限为项目开工之日起的3年内完成;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竞买人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法人,除法律法规政策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8年04月26日 至 2018年05月28日 到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黟县分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8年04月26日 至 2018年05月28日 到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黟县分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5月28日11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8年05月28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黟县分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黟国土挂(2018)3号 号地块:2018年05月17日08时00分 至 2018年05月30日15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该地块拟建设为大型度假目的地文化旅游项目。
(2)建筑层数原则上控制在4层以内,建筑限高小于或等于24米,建筑风格体现徽派建筑风格,建筑色彩以灰白为主,保持与周边风貌协调统一;
(3)建控线要求:建控线后退赛宏公路道路边沟不少于15米;
(4)停车位数量及设计、施工标准参照《黄山市旅游停车设施规划建设规范》执行;
(5)按照国家规范及《黄山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等有关要求,合理配置物管、公厕、垃圾收集等公共服务及基础配套设施;
(6)电力、电信、安广网络、供水、排水等管线须符合工程规范标准设计,敷设形式均要求地埋,做好与主干管网相衔接;
(7)项目涉及节能、环保、消防、防雷、强弱电等方面内容,须与相关部门联系并取得有关审批意见,项目规划设计有关指标控制及技术要求涉及相关的建设工程规范,均作为审批的依据;
(8)项目涉及地下空间进行商业开发的面积不高于1.5万平方米,土地出让金征缴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9)土地竞得人须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并承担费用。
(10)竞得人需按相关规定办理林业用地许可手续。
(11)为确保上下游河道行洪防洪要求,影视城下段河道净宽不得小于25米,不得改变原河道走向。
(12)项目用地红线内部分地块处在龙江下轴村古桥梁金溪桥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项目实施中要保证金溪桥主体安全,保持古桥梁原状和风貌,古桥周边10米范围内不得兴建永久性建筑。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黟县分中心、黟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汪女士 王先生
联系电话:0559--5527533 5553109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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