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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颍上县人民政府批准,颍上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YS2018--46 |
宗地总面积: |
151285.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颍上经济开发区观颍路南侧、港口路东侧、颍林路北侧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3.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5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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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用途明细: |
| 其他商服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90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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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
| 起始价: |
41300.8232万元 |
加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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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开始时间: |
2018年07月30日08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8年08月08日17时00分 |
| 备注: |
面积:226.9276亩; 用途: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起始价:182万元/亩[增加幅度为每次每亩人民币壹万元(或壹万元的整数倍)]。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①竞买人须为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公司法人。
②在安徽省境内不存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履约失信及其他失信行为,如查实存在失信行为,出让人有权无条件没收保证金,并取消竞得资格。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8年07月10日 至 2018年08月06日 到 颍上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储备中心208室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8年07月10日 至 2018年08月06日 到 颍上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储备中心208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8月06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8年08月06日16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清路与西清路交叉口市民中心大楼五楼)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YS2018--46 号地块:2018年07月30日08时00分 至 2018年08月08日17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有意竞买者请携带相关证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开发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法人证明、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如提供复印件均须加盖公司印章)到颍上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储备交易中心208室办理报名手续。
2、本次挂牌设有底价,最高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人。
3、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应价或报价,增加幅度为每次每亩人民币1万元(或1万的整数倍),且应价或报价应在起叫价之上,每次报价增幅不得低于宗地报价增幅,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4、竞得人在出让成交后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因竞得人自身原因,逾期未签订《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注册所在地位于颍上县境外的,须自成交之日起40日内在项目所在地设立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并由其与颍上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竞得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宗地出让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的权利、义务互负连带责任。
5、依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安徽省国土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竞得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约定义务或法定义务,出让人将对竞得人的失信行为作出相应惩戒并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6、竞得人须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7、竞得人须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
8、该宗土地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内由颍上县慎城镇政府和颍上县国土资源局共同办理土地移交手续,并负责监督受让方将合同条款履行到位。宗地范围内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拆迁至室内地坪,其他维持现状,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9、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有异议提出抗辩”。
10、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须按颍上县城乡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颍上县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容积率进行开发建设,未经县政府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否则视为违约,违法违规行为由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纠正。
11、根据规定,参与颍上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住宅用地、商住用地的购地资金(包括土地竞买保证金、后续土地出让价款)须为竞买人的自有资金,不得为银行贷款、信托资金、资本市场融资、保险资金等资金。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提交购地资金为来源合规的自有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自有资金资信证明。
12、挂牌现场活动时间:2018年8月9日下午15时。
13、如挂牌现场活动时间和交易时间有变动,另行通知。颍上县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安徽省颍上县顺河北路89号
联 系 人:廉女士 杨女士
联系电话:0558---4418001
开户单位:颍上县财政局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颍上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2000052229481030000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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