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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界首市人民政府批准,界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2018〕-42 |
宗地总面积: |
36386.7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法姬娜大道东侧,规划顺河东路北侧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8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19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48 |
| 土地用途明细: |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20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406518BA0005 |
| 场地平整:平整 基础设施:三通 |
| 起始价: |
14190.852万元 |
加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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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该宗地不得设置经营性公共服务设施,其它指标按界首市城乡规划局规划用地函【2018】 19号文件执行。根据界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出具的界建函〔2018〕28号文件要求,建成住宅小区要体现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同时绿色建筑不低于一星级标准。申请人在申请竞买该宗地时,需同时申请竞买〔2018〕-43、〔2018〕-44号宗地,该宗地与〔2018〕-43、〔2018〕-44号宗地须同时报价、报价相同、同时竞得。 |
| 宗地编号: |
〔2018〕-43 |
宗地总面积: |
48628.2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胜利东路南侧,东茂南路西侧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2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60 |
| 土地用途明细: |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50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406518BA0006 |
| 场地平整:平整 基础设施:三通 |
| 起始价: |
18965.024万元 |
加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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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该宗地配套商业应独立设置,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5%且不大于10%,与〔2018〕-44号宗地宗地规划指标可合并计算,其它指标按界首市城乡规划局规划用地函【2018】 19号文件执行。该宗地或〔2018〕-44号宗地应独立设置一所15班幼儿园,占地不小于63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4950平方米,且幼儿园设计要满足《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要求,幼儿园建成后依照界首市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小区配套教育设施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根据界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出具的界建函〔2018〕28号文件要求,建成住宅小区要体现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同时绿色建筑不低于一星级标准。申请人在申请竞买该宗地时,需同时申请竞买〔2018〕-42、〔2018〕-44号宗地,该宗地与〔2018〕-42、〔2018〕-44号宗地须同时报价、报价相同、同时竞得。 |
| 宗地编号: |
〔2018〕-44 |
宗地总面积: |
58904.2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规划顺河东路北侧,东茂南路西侧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2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60 |
| 土地用途明细: |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80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406518BA0007 |
| 场地平整:平整 基础设施:三通 |
| 起始价: |
22972.664万元 |
加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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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该宗地配套商业应独立设置,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5%且不大于10%,与〔2018〕-43号宗地宗地规划指标可合并计算,其它指标按界首市城乡规划局规划用地函【2018】 19号文件执行。该宗地或〔2018〕-43号宗地应独立设置一所15班幼儿园,占地不小于63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4950平方米,且幼儿园设计要满足《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要求,幼儿园建成后依照界首市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小区配套教育设施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根据界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出具的界建函〔2018〕28号文件要求,建成住宅小区要体现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同时绿色建筑不低于一星级标准。申请人在申请竞买该宗地时,需同时申请竞买〔2018〕-42、〔2018〕-43号宗地,该宗地与〔2018〕-42、〔2018〕-43号宗地须同时报价、报价相同、同时竞得。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参与竞买单位应为具备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或注册资本金5亿元以上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申请人应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
2、上述宗地要求统一规划设计、同步实施建设。
3、 本次拍卖方式供应的宗地,如有效报名竞买人数不足3家,直接转为现场竞价或挂牌方式出让(当只有1家竞买人报名时,转为挂牌;当有2家竞买人报名时,转为现场竞价)。
4、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6月11日至2018年6月30日,到界首市国土资源局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8年06月11日 至 2018年06月30日 到 界首市国土资源局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8年06月11日 至 2018年06月30日 到 界首市国土资源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6月30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8年07月02日12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8年07月03日15时00分 在 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设有底价,最高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人。
(二)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提交购地资金为来源合规的自有资金的承诺及银行出具的自有资金资信证明,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土地竞买资格。
(三)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应价或报价,且应价或报价应在起叫价之上,每次报价增幅不得低于宗地报价增幅,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竞得人注册所在地位于界首市境外的,须自成交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项目所在地注册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并由其与界首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竞得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宗地出让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的权利、义务互付连带责任。
(五)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一次性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不计息)。
(六)竞得人须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4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24个月内竣工。
(七)拍卖公告期含竞得土地后的初始登记公告期,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在办理初始登记时,不再另行公告,直接依法登记。
(八)界首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界首市人民路1号市政府院内东C一楼(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股)
联 系 人:王丽 张静
联系电话:0558-2851105
开户单位:界首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农商行界首支行
银行帐号:2000033201611030000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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