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宣城市泾县2月23日拍卖出让丁家桥镇李园村等3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泾国土资告字[2018]第2号
经泾县人民政府批准,泾县国土资源局公开出让以下八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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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编号 |
地 块 名 称 |
土地 面积 (㎡)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起始价 (万元) |
每次 增价 幅度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投资 强度(万元/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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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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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1 |
泾县丁家桥镇李园村国有建设用地1号地块 |
1672 |
工矿仓储用地 |
≥1.0 |
≥30% |
≤15% |
50 |
21 |
2 |
13 |
≥660 |
|
2017-22 |
泾县丁家桥镇李园村国有建设用地2号地块 |
1838 |
住宅 |
1.0-1.6 |
≤40% |
≥30% |
70 |
46 |
2 |
28 |
/ |
|
2017-23 |
泾县黄村镇景星路与九义路交叉口东南侧 |
34864 |
工业用地 |
≥1.0 |
≥40% |
≤15% |
50 |
430 |
15 |
260 |
≥660 |
|
2017-24 |
泾县云岭经济开发区2017年02号地块 |
10000 |
工业 |
≥1.0 |
≥40% |
≤15% |
50 |
123 |
10 |
62 |
≥2250 |
|
2017-25 |
泾县云岭经济开发区2017年04号地块 |
8072 |
工业 |
≥1.0 |
≥40% |
≤15% |
50 |
100 |
5 |
50 |
≥2250 |
|
2017-26 |
泾县云岭经济开发区2017年06号地块 |
11333 |
工业 |
≥1.0 |
≥40% |
≤15% |
50 |
140 |
10 |
70 |
≥2250 |
|
地块 编号 |
地 块 名 称 |
土地 面积 (㎡)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起始价 (万元) |
每次 增价 幅度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投资 强度(万元/公顷) |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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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30 |
昌桥乡集镇加油站东侧、新205国道西侧地块 |
984.54 |
批发零售 |
≤1.0 |
≤40% |
≥20% |
40 |
64 |
5 |
32 |
/ |
|
2017-31 |
茂林镇镇区GYQ-01-01地块 |
1334 |
商业 |
≤1.2 |
≤40% |
≥20% |
40 |
53 |
5 |
30 |
/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土地开发程度和供地条件:净地,土地按现状交付。本次公开出让的地块系丁家桥镇政府、黄村镇政府、云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茂林镇政府和昌桥乡政府委托交易地块,由委托方负责交地,地块以拆除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后的现状土地条件交付。地块内空中杆线、地下管线,由竞得人自行勘验、迁移,委托方负责协调。竞得人须保持地块周边原有水系畅通。
2、工业用地项目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超过项目用地面积的6%。竞得人应严格按照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实施建设。
3、土地出让价款的支付:2017-21、22、23、24、25、26、30号地块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交清(竞买保证金全部抵付出让价款)。2017-31号地块可分期支付,即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交纳不低于60%的成交价款,余款在半年内交清(竞买保证金全部抵付出让价款)。分期支付成交价款的,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成交价款时,竞得人应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成交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竞得人交清成交价款、契税和相关规费后,方可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4、土地交付:2017-21、22、23、24、25、26、30号地块土地在竞得人交清全部价款后一个月内交付; 2017-31号地块土地在竞得人交清首期价款后一个月内交付。
5、出让地块均设底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资格和手续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人除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或人民银行的企业信用报告。安徽省国土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失信惩戒信息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其中: 2017-30号地块,竞买人须根据安徽省商务厅、国土资源厅、工商行政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成品油市场秩序的意见》(皖商运字〔2012〕551号)的要求,在该宗地公开出让前到县商务局办理预核准手续。
本次公开出让由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泾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承办。 (竞买资料仅提供电子档,详见:http://www.ahjx.gov.cn/opennessContent/?branch_id=5720870ad09491e8c76d4915出让公告附件)。
三、出让方式
1、地块以总价出让。2、报名竞买者超过三家(含三家),以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22日16时;报名竞买者不足三家,以挂牌方式出让,竞买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5日16时;挂牌截止时,如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
四、出让时间、地点
公开拍卖时间、地点:2018年2月23日14时30分在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
公开挂牌时间、地点:2018年2月23日14时至2018年3月5日16时在泾县国土资源局;挂牌揭牌时间、地点:2018年3月6日10时在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
五、联系方式与竞买保证金帐户
联系人:李庆 邓妮 栾莹莹
联系电话:0563-5123237;0563-5124212
联系地址:泾县桃花潭东路国土资源局、泾县桃花潭东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单位: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泾县支行
账号:100230061890010001
泾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1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