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12月5日拍卖出让扬之南路等4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
一、公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等
|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出 让 方 式 |
土 地 用 途 |
出 让 年 限 ( 年)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2017-22 |
扬之南路 |
1171 (1.76亩) |
拍卖或挂牌 |
商业用地住宅用地 |
住宅 70年 商业 40年 |
≥1.0 ≤1.3 |
≤30% |
≥15% |
194 |
97 |
1万元整数倍/次 |
|
2017-23 |
华阳镇 登源路北侧 |
5993 (8.99亩) |
拍卖或挂牌 |
住宅用地 |
住宅 70年 |
≥1.0 ≤1.2 |
≤30% |
≥30% |
810 |
405 |
10万元整数倍/次 |
|
2017-24 |
印潭路 |
8161 (12.24亩) |
拍卖或挂牌 |
住宅用地 |
住宅 70年 |
≥1.0 ≤1.3 |
≤25% |
≥30% |
1286 |
643 |
10万元整数倍/次 |
|
2017-25 |
华阳镇前坦村鄣山路 |
52576.4 (78.86亩) |
拍卖或挂牌 |
商业用地住宅用地 |
住宅 70年 商业 40年 |
≤2.5 |
≤50% |
≥15% |
13200 |
2700 |
100万元整数倍/次 |
|
2017-25-1 |
34059.6 (51.09亩) |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1.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竞得人资格自动失效,定金(成交价款的20%)不予退还。2.土地开发程度: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绿化和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施工临时用地、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均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3.规划指标要求按照地块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二、竞买人的资格、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竞买人的资格审查按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国土资发〔2010〕151号、国土资发〔2010〕204号文件执行。
三、付款方式。2017-25、25-1号地块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出让价款50%,余款在合同签订后1年内全部缴清。其它地块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四、公开出让方式
申请人可于2017年11月15日至2017年12月4日,到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ggzyjy.com)获取公开出让文件,期间,申请人可到绩溪县土地交易中心(绩溪县国土资源局三楼)提出书面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核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4日16时,竞买资格确认截止时间为 2017年12月4日16时30分。
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超过2人(含2人)的,将公开拍卖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足2人的,采取挂牌方式进行,同时竞买申请及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时间将顺延至2017年12月13日16时,竞买资格确认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4日16时30分。具体的公开出让方式,绩溪县土地交易中心于2017年12月4日17时前告知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本次出让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
本次公开出让的2017-22、23、24、25号地块均设有底价,采用增价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公开出让时间和地点
公开拍卖时间:2017年12月5日15时30分
公开挂牌时间:2017年12月6日至2017年12月15日15时30分
拍卖(挂牌)地点: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2)室(绩溪县城锦屏路12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网上拍卖(挂牌)地址: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国土资源挂牌信息栏(http://www.jxggzyjy.com/EpointFront/tdjy/016004/)。
六、联系方式和竞买保证金账户
1.联系电话:0563-8159127 联系人:黄碧云(绩溪县国土资源局)
2.保证金缴款开户单位及账号:
开户单位: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安徽绩溪农村商业银行
账号:20000260016110300000018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绩溪县支行
账号:934008010002848895
绩溪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