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毫州市蒙城县5月30日至6月8日挂牌出让民健西路北等3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蒙国土告字[2018]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政府批准,蒙城县国土资源局(出让人)决定以公开出让方式出让8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如下:
|
序 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 证 金 (万元) |
备 注 |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绿地率 (%) |
||||||||
|
2018-30 |
民健西路北、北蒙大道东、三义路南、南华路西 |
77826.63(折合116.74亩) |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批发零售用地 |
1.0-2.2 |
≤25 |
≥35 |
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
25200 |
7000 |
建筑限高≤100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
|
2018-31 |
乐土路北、南华路东、民健路南、嵇康路西 |
51188.72(折合76.78亩) |
批发零售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1.5-2.5 |
≤40 |
≥15 |
40 |
7450 |
2100 |
建筑限高≤120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
|
2018-32 |
民健路北、南华路东、三义路南、嵇康路西 |
44223.10(折合66.33亩) |
批发零售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1.0-1.5 |
≤40 |
≥15 |
40 |
6300 |
1900 |
建筑限高≤60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
|
2018-33 |
小涧镇齐山村 |
18981.07(折合28.47亩) |
工业用地(混凝土搅拌站) |
≥1.0 |
≥40 |
≤15 |
40 |
850 |
500 |
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
|
2018-34 |
许疃镇矿西村 |
19122.09(折合28.68亩) |
工业用地(混凝土搅拌站) |
≥1.0 |
≥40 |
≤15 |
40 |
850 |
500 |
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
|
2018-35 |
马集镇柴河村 |
16977.10(折合25.47亩) |
工业用地(混凝土搅拌站) |
≥1.0 |
≥40 |
≤15 |
40 |
750 |
450 |
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
|
2018-36 |
篱笆镇篱笆社区 |
9797.97(折合14.70亩) |
工业用地(混凝土搅拌站) |
≥1.0 |
≥40 |
≤15 |
40 |
450 |
270 |
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
|
2018-37 |
立仓镇芡南村 |
25117.66(折合37.68亩) |
工业用地(混凝土搅拌站) |
≥1.0 |
≥40 |
≤15 |
40 |
1100 |
600 |
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
[特别提示]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2.竞买人若为自然人、蒙城县境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竟得地块后须在蒙城县设立独立法人公司,并以该公司的名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及办理项目相关手续。
3.我局会同蒙城县公共资源交易部门将在2018年5月29日17时30分前,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报名达到两家以上(含两家)以拍卖方式出让;报名一家以挂牌方式出让。
4.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5月15日至2018年5月29日,到蒙城县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储备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5.申请人可于2018年5月29日17时30分前,向蒙城县国土局三楼土地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9日17时。采取挂牌方式出让的,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时间顺延至2018年6月6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其他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会同蒙城县公共资源交易部门将在2018年5月29日18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如采取挂牌方式出让,后参与报名的,将在24小时内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该申请人。
6.如采取挂牌出让,挂牌时间为2018年5月30日至2018年 6月8日15时,现场竞价时间2018年6月8日15时30分,竞价地点设在蒙城县国土资源局五楼会议室;如采取拍卖出让,拍卖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15时,拍卖地点设在蒙城县国土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但不低于出让底价。
三、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发布后至竞买申请截止时间,出让人安排专人陪同意向竞买者进行现场踏勘,意向竞买者也可自行踏勘。
(二)竞得人在竞买成交后须当场与竞买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三)上述地块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定金从竞买保证金中结转(定金原则上不高于成交价款的20%),剩余竞买保证金优先转为该地块项目开竣工履约保证金,项目开竣工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竞得人补交。若竞买保证金仍有剩余,剩余部分转为土地出让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出让人在本次公开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息)。
(四)2018-30号、31号、32号各自地块竞得人应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价款的50%(含定金),6个月内付清余下全部土地出让金。
2018-33号、34号、35号、36号、37号各自地块竞得人应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价款的50%(含定金),2个月内付清余下全部土地出让金。
逾期付款,每延迟一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收取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付清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没收定金。
(五)上述各自地块建设工期等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逾期开工或竣工的,每延迟一日,按约定收取违约金。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如下:
联系地址:安徽省蒙城县国土资源局
邮 编: 233500
联系电话: 0558- 7624136
联 系人: 陆 军 崔晓东
开户单位:蒙城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开 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蒙城商城路支行
账 号: 34001887501050441059
开 户行: 中国银行蒙城支行
账 号: 182702326415
开 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蒙城县支行
账 号: 675001040005649
开 户行: 蒙城县信用联社兴融信用社
账 号: 20000180808510300000018
开 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蒙城县支行
账 号:100304239890010001
开 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蒙城县支行
账 号: 1311322209026400387
开 户行:徽商银行蒙城支行
账 号:2710201021000007515
开 户行: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蒙城支行
账 号:20000461727810300000026
蒙城县国土资源局
蒙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