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景宁县9月4日至9月14日挂牌出让鹤溪街道旱塔村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景土告字〔2018〕17号
经景宁县人民政府批准,景宁县国土资源局定于2018年9月4日至2018年9月14日,公开挂牌出让景宁县城南B-24-3地块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一)土地坐落:景宁县鹤溪街道旱塔村。
(二)土地用途:商业、住宅用地。
(三)出让年限: 商业40年、住宅70年。
二、主要规划指标和起始价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
绿地率 (%)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
景宁县鹤溪街道旱塔村 |
9548.45 |
商业、住宅用地 |
≤1.05 |
≤40 |
≥30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1041 |
1041 |
注: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其它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三、竞买对象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独立履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仅限单独申请。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18年9月4日至2018年9月12日, 通过浙江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按挂牌须知要求的材料提出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2日12:00时。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tdjy.zjdlr.gov.cn/GTJY_ZJ/);挂牌时间为:2018年9月4日上午12:00时至2018年9月14日上午12:00时。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系统提示竞买人是否参与限时竞价,提示时间为10分钟。无竞买人选择进入限时竞价的,挂牌截止。有竞买人选择参与限时竞价的,系统进入限时竞价阶段,所有竞买人均可参与限时竞价。
(二)挂牌过程全程网上运行,本次挂牌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及书面竞买报价。
(三)景宁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负责接受咨询(0578-5085094)。
(四)申请人应于挂牌成交前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情况,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地。若申请人竞得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需签订《竞买标的物现状确认书》。
(五)本次挂牌设有出让底价。
(六)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七)挂牌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中相当于总出让价款的20%部分转为定金,其余转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预付款。
(八)系统网络技术咨询:18627599793、18932430170。
九、联系方式
出让人:景宁县国土资源局
电 话:0578-5085094、567825(短号)
联系人:潘先生、彭女士
景宁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