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8月22日至9月1日挂牌出让现代产业园区天堂湖路以东等3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金国土资告字[2017]8号
经金寨县人民政府批准,金寨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7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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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出让方式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竞 买 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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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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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ZZB-GT- 2017-12 |
金寨现代产业园区天堂湖路以东 |
28979.6 (43.47亩) |
商服 |
≤1.5 |
≤35% |
≥35% |
40 |
挂牌出让 |
1275 |
10万元或其整倍数 |
700 |
|
JZZB-GT- 2017-39 |
北十一路以南、西二路以西、新艺电子以东区域 |
13342.3m2 (20.01亩) |
工业 |
≥1.0 |
>40% |
≤15% |
50 |
挂牌出让 |
144 |
5万元或其整倍数 |
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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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ZZB-GT- 2017-42 |
金寨现代产业园区一中新校区南侧,盛世学府小区以东、红石谷路以南、红石路以北区域 |
59613.6㎡ (89.4亩) |
住宅及配套商业 |
≤1.6 |
≤22% |
≥40%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挂牌出让 |
13000 |
50万元或其整倍数 |
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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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ZZB-GT- 2017-43 |
金寨现代产业园区一中新校区南侧,天堂湖路以西、红石谷路以南区域 |
57385.9㎡ (86.1亩) |
住宅及配套商业 |
≤1.6 |
≤22% |
≥40%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挂牌出让 |
12500 |
50万元或其整倍数 |
6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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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ZZB-GT- 2017-44 |
梅山镇小南京村 |
2175.5 (3.26亩) |
工业 |
≥1.0 |
≥40% |
≤15% |
50 |
挂牌出让 |
23.5 |
2万元或其整倍数 |
23.5 |
|
JZZB-GT- 2017-45 |
梅山镇小南京村 |
800 (1.2亩) |
工业 |
≥1.0 |
≥40% |
≤15% |
50 |
挂牌出让 |
8.65 |
2万元或其整倍数 |
8.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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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ZZB-GT- 2017-46 |
梅山镇小南京村 |
2101.7 (3.15亩) |
工业 |
≥1.0 |
≥40% |
≤15% |
50 |
挂牌出让 |
22.7 |
2万元或其整倍数 |
22.7 |
上述地块均为净地出让。详细规划指标及建设要求参见规划部门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二)不接受拖欠我县土地出让金及已竞得土地未按时开、竣工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的竞买申请。
(三)竞买人申请时应提交有效身份证明,缴纳竞买保证金凭证,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竞买人账户(法人申请的从法人基本账户)所在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四)其中JZZB-GT-2017-42、43号四个地块必须同时申请、同时缴纳竞买保证金、并同步同增价幅度报价,否则无效。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8月2日16时至2017年8月30日17时工作时间内到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领取挂牌文件。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0日17时。
三、资格审查
金寨县国土资源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财政局、现代产业园区等有关部门于2017年8月30日17时30分前确认申请人竞买资格。
四、竞得人确定
挂牌时间截止时,如有两人及两人以上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报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土地竞得人。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最终报价必须等于或高于底价,否则不成交。如不成交,竞买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五、挂牌出让时间和地点
挂牌时间: JZZB-GT-2017-12、39、44、45、46号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2017年8月22日8时至2017年9月1日16时;JZZB-GT-2017-42、43号地块挂牌时间为2017年8月22日8时至2017年9月1日17时。
挂牌地点: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的JZZB-GT-2017-12、39、44、45、46号地块土地出让金要求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全部缴清;JZZB-GT-2017-42、43号地块土地出让金分两期缴纳,第一期要求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总出让价款的50%,第二期要求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内一次性全部缴清。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出让价款时,须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逾期则根据合同约定按1‰/日支付违约金。
(二)土地成交后,出让人一个月内交付净地。竞得人均要在竞得土地后6个月内开工建设,JZZB-GT-2017-12、39、44、45、46号地块要求在开工后1年内竣工,JZZB-GT-2017-42、43号地块要求在开工后2年内竣工。
(三)竞得人必须按照规划设计条件要求进行规划和建设。
(四)竞得土地后,建设施工期间发生的规划调整,如不涉及容积率等主要指标变化的,不影响出让金的按期缴纳。
(五)契税及其他部门应征收的税费由竞得人负责缴纳。
(六)未尽事宜和具体要求见本地块挂牌出让须知。
七、保证金缴纳
(一)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二)开户银行及账号:
1、开户银行:安徽金寨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号:402376600016)
账 号:20000278890610300000018
2、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江店支行
账 号:34001747201052503568
3、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支行
账 号:176726101343
4、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金寨支行
账 号:1761501021000028133
(三)竞买保证金缴款方式:由竞买人通过转账方式缴款(法人申请的从法人基本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款),请自主选择其中一个账号提交。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易成禄 高绪权
联系电话:0564-7350765 0564-7356810
查阅网址: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
金寨县国土资源局网(http://gtj.ahjinzhai.gov.cn/)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zztb.laztb.gov.cn)
金寨县国土资源局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