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3月7日至3月16日挂牌出让汴河路南侧、岳罗河西侧等2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灵国土告字〔2018〕01号
灵国土告字〔2018〕01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经灵璧县人民政府批准,灵璧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在灵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2018-1号地块(康君地块)、2018-2号地块(K23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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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编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
交 易 |
竞 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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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系数 |
绿化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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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 |
康君地块 |
汴河路南侧、岳罗河西侧 |
30.6765 |
商业 住宅 |
≤2.4 |
≤32% |
≥35%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125 |
3835 |
|
2018-2 |
K23二期 |
迎宾大道东侧、阎河路南侧 |
63.6885 |
商业 住宅 |
≤2.6 |
≤42% |
≥35%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155 |
9872 |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2月9日至2018年3月14日(含节假日)到灵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和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4日17时(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如竞买不成,竞买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县国土资源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8年3月14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在灵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第一开标大厅,本次出让地块挂牌时间为:2018年3月7日8时至2018年3月16日16时(含节假日)。
六、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国土资源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资格审查。
七、联系方式及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灵璧县国土资源局、灵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张 永 0557-6081512、13955799559
任新山 0557-6155262、15715577807
网 址:www.lingbi.gov.cn
开户行:中国银行灵璧支行
户 名:灵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188711313195
灵璧县国土资源局
灵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O一八年二月九日




